自己的理解:
无论是判例法还是大陆法系,其都是在提前确定规则的前提下,让裁判者不能肆意妄为。
0 1 底层逻辑一样
赋予法官独立审判地位的同时,确立审判标准,维护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稳定预期。
02 零度经线
无法判断法律的正确适用与否,则通过一条辅助线,通过对比这条辅助线对比法官的工作,让司法系统的错误能被看见、被评估。
03 大陆法系:成文法
约束法官,按照统一的规则去处理纠纷。
04 英美法系:遵循先例
横向:遵循自己以前的判决。
纵向:下级法院要遵循上级法院的判决。
先例可以推翻,但是需要极度特殊的情形下才可以。
05 总结
既然不能保证法官每件事都做对,那就至少保证每件事的理由都被看见,社会赋予裁判者以君子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