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过一篇关于数据交易的文章《数据交易的几个问题》,写了关于数据交易的一些观点,今天就一些具体的问题再做讨论。
一、数据交易的多是使用权
传统商品交易的分为两种情况:
- 一是交易所有权,例如一个杯子,你在超市或者电商网站购买后,杯子所有权就是是你的,你可以留着自己用,也可以转卖,你拿到哪杯子就跟到哪,随你处置。
- 二是交易使用权,例如共享单车,购买使用后,这段时间内就不会有第二个人使用,使用权都是你的,但你不能把车子骑回家不还或卖了
与很多人认识不同,除了极少情况(数据公司被收购等),数据交易显然更多是所有权,在获得数据的时候大多数都会加上数据使用范围限制(时间、次数、转卖等等),这点与传统商品 交易使用权是一致的。但由于数据自身属性,作为虚拟物品 又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 数据是可再生资源,而且使用越多
- 数据流转不可追溯性
- 数据再生产/存储成本极低,一个U盘,拷贝复制就可以实现商品的克隆
我们平常接触到的电子书、音乐、电影都是数据商品,由于这些特性就产生了比较尴尬的现实:你虽然想卖的是使用权,但实际上把所有权一起卖了。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也可以解释:
数据的再生产和流通是因为数据生产力极度发达,生产协作关系上极度快速
二、区块链解决不了数据溯源问题
今年大热的一个题材是区块链,貌似区块链出来了好多世界性问题都解决了,但本质上区块链搭建的是一个公共账本的互信任机制,跟实际的商品没半毛钱关系,至于有平台宣称的解决了这个问题,需格外警惕,免交智商税。那么有没有一种方式能够解决这种数据商品的溯源和再交易问题吗?答案是未来几十年,没有!自有人类历史以来,至今没有哪种方式彻底解决了信息(数据)传播控制问题,如果有这种方式,我们还会看到一堆人为了音乐、电影版权问题来打去?第一个解决的就是这些地方,产业太大。
三、数据交易保障机制的几种方式
那数据交易该如何保障?也并不是完全无解。
1、交易环境
首先需要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例如在经历歌曲下架、法院诉讼、公关战之后,9月12日,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之间的版权纷争终于有了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腾讯音乐和阿里音乐达成版权转授权合作。过程中国家也没闲着,做了大量工作: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国家也进一步规范市场,整治数据黑市,整个交易市场逐步规范。
2、业务模式
每个做数据生意的公司都会基于自身业务形态产生阶段性适合的业务模式,例如苹果的Spotify,亚马逊的Kindle,万德资讯的金融终端,各自形成一个体系,促进数据的流通。
1、部分内容引自“腾讯与阿里联姻,把悲伤留给网易云音乐,但这件事儿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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