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四件事,离婚不吃亏
很多人离婚时为了尽快摆脱对方,一时冲动选择净身出户,事后后悔不已,其实既然走到离婚这一步,感情已无法挽回,尽量理性一些,多考虑一些实际的利益
记住以下四件事,离婚不吃亏
不要轻易净身出户,哪怕是婚内出轨或者有其他的过错,也不要在离婚的时候轻易净身出户,《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出轨方需要净身出户,也不会剥夺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根据我们的经验,90%以上主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日后都会后悔。离婚后精神确实自由了,经济上却返贫,此时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已为时已晚。
不用轻易把房产留给未成年孩子,把房产给未成年孩子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只约定给孩子,而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房子是按揭的,即使约定了也没有办法过户,以后自己想要卖掉或者办理抵押贷款由于房子在孩子名下而做不了等问题
不要轻易同意给高额抚养费,有些当事人离婚的时候经济条件比较好,为了弥补孩子,每个月给孩子高额抚养费,结果后面收入下降,给不出相应的抚养费了,还被前期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以及强制执行,导致自己很被动,因此抚养费要适度
不要因为签了离婚协议就生效了,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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