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非是雪漠老师小说《西夏的苍狼》里我很喜欢的一个人物。这个人物名字的感觉跟他本人的气质形象等真符合。就像《大漠祭》里面的男主人翁叫“灵官”,带一个灵“字”,“灵非”又是另外一个“灵”。
灵动,机灵,活泼,幽默,空灵,阳光,率真,自然,积极,灿烂,温润如玉,慵懒轻松,给人的感觉舒服、惬意,轻松自然,有智慧,善良,富有同情心,包容心,有敏锐的直感,懂得倾听,神秘,有创造力,很高的艺术品味,天生的生活艺术鉴赏天赋,随和开朗而不轻浮,这是灵非给我个人的感觉,他没有庸碌或者庸俗的倾向,是不会被欲望所主宰的一个清醒而有爱的人。
但灵非又不是古板的,不是许多美好的品质的拼凑出来的完美的假的形象,他很自然,是天然去雕饰的,不是一个刻意把自己塑造完美的形象,而是他本来就是那样,颇有一种集天地日月之精华、聚日月星辰之灵气的出尘气质。
他有一种恶作剧的坏,善意而有趣,没有做作的坏会很可爱,不是表演,是他天性的自然流露。他的“灵”,是心灵之“灵”,天性纯净善良,温和有趣。他有把文化变成鲜活的东西的创造天赋,有站在一种关怀和欣赏的视角品味人生俗世之人情的趣味,既融入环境又是一个独立的存在。灵非是一个谜,就像书中所写的那样:
虽然,灵非很真诚,很坦率,很自然,但越接触,紫晓便越发现:灵非有难测的神秘。
有的男人,是碟中水,用火柴便能探到底;有的男人,是杯中水,用筷子即可探测;有的是湖中水,用篙即可;有的则是大海,任你用什么,也不能一下子探出其奥秘。
同灵非的接触,令紫晓的眼界发生了质的飞跃。紫晓从此看不起同常昊一起的所有男孩。
灵非是个神秘的男子。
他有君子的心,又没有君子的外相。
灵非在许多细节上都给人很美好的感觉,是个阳光一样的男子,睿智通透,善良,清醒,幽默,心灵干净澄明如无云晴空,灿烂而隐没光芒,细致体贴而让人舒服,沉静而活泼灵动,自然溢出的书卷气而不过于文的书呆子,积极而轻松惬意淡然,举重若轻,如一杯好茶一样的性情,一切都刚刚好,许多美好都在他身上体现。
灵非初见紫晓时:
记得,第一次在大杂院见到紫晓的刹那, 灵非就被紫晓身上的某种东西打动了。他不能清晰地说明那是啥。他发现紫晓身上有种山间野百合那样的清丽和纯朴,身上洋溢着他向往的某种东西的光芒。当时,他就想,这是个活在梦中的女人。后来,他将这一感觉告诉了紫晓,从此两人就成了朋友。
“你身上有种被压抑的生气。”那天,灵非这样说。大约在一年之后,紫晓才发现自己真是这样。于是,她对灵非说,你有着作家的直感。
灵非发现,苍狼的丢失,对紫晓影响很大,她的脸上没了以往的那种慵懒和华贵,便安慰了一番。
因了紫晓的出现,灵非的记忆清晰起来。那时的紫晓,是个毒日头一样灿烂和邪恶的女孩。那时,她刚和常昊私奔到东莞。常昊身边总有一群"坏"男孩。在这个独特的世界里,她是太阳。她有着惊人的美。说"惊人",是因为她在做什么事时,都能笑得灿烂而天真。即使当着许多人接吻、她也能发出童稚天真的笑。而且,绝无丝毫的伪装。那笑,很透明,像她的眼珠,白是地道的白,黑是纯粹的黑,不掺别的杂色。她的穿着永远那么随意而贴身,即令她穿一件破乞丐服,也能显出奇异的美。
此后数月,紫晓成了灵非眼中唯一的风景。虽说那时的紫晓,还只是个女孩。单纯的女孩,是璞。发现女孩美的过程,就是剖石见玉的过程。这需要眼力,更需要技巧。可惜世上的良匠太少,不知有多少"璞",带着"刁妇"的恶名,离开了人世。
女人是钢琴,能否弹出美曲全在于演奏者。蠢猪男人,只会乱拱乱踩一气,喘吁吁弄出满屋的噪音。
记得紫晓来的那天正在刮风。地面上飞着各色的纸片,这是有人散发的广告。这是麒麟巷的另一道风景。白的红的互相追逐,像这个世上的男人女人一样,胡搅蛮缠一气。
紫晓蜷曲在阴暗的墙角里看书的那个场面很美。她仿佛很专注。身边的一切都近不了她。常昊在收拾屋子。屋里苍蝇很多,像轰炸伦敦的纳粹飞机。这是那时小巷里的夏季景致。爱情少不了的。苍蝇少不了。搅天的臭味也少不了。爱情,诗意,臭味,就是生活。
常昊疯狂地唱: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灵非不喜欢这个曲调,也听不清含了泔水的常昊口里吐出的词。日后的某一天,他终于听清了词并爱上了它。是的,东边美人,西边黄河,多壮美。江山好,美人更好。
紫晓是另一个世界。
紫晓总在若有所思地翻一本书。那本书很旧,似乎是毛套纸制的,但她保护得很好。她似在阅读,又似在乱翻。但显然,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常昊们并没影响她。常昊很喜欢她这样,搂过来,亲一口。紫晓才合了书,咯咯笑。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中的一个图腾。她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活在灵非心里的,也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影。
紫晓的出现使灵非感到了惊喜。在进这个破旧院落前,他就知道在这儿会遇到一个女子,他寻了半生的女子。
紫晓一出现,他就认定:就是她。
紫晓明显异于灵非以往遇到的东莞女子。他接触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涂了银粉,亮则亮耳,惜乎掩盖了本色。含蓄的女性还看不出文之害,善于卖弄者便恶心了。她们总自作聪明地卖弄。内容虽丰富,可惜没消化,半是原物,半是黏液,像醉后的呕吐物。-﹣女人味因之没了。
紫晓没那种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没浅薄到只剩下一个肉体。也许这就是那种被称为"尤物"者了。一颦一笑间,她总有种让人心旌摇曳的美。那美,永远是鲜活的。灵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闻其臭,就因了紫晓邪恶而奇异的美。
那时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温州腔,说话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莺也老是冲他皱眉。可咋会叫紫晓抛弃父母,跟他私奔呢?
这是个谜。
灵非心中的紫晓。
书中有个场景很美好。灵非的出现,就像紫晓生命里的阳光,让她明白她的生命里有这样一个人懂她的一切,她因此而快乐。
次日早晨,惯于睡懒觉的紫晓,忽然产生了早起的冲动。她飞快地穿衣,端了水,去倒水。
路过灵非的房间时,她看到灵非大开的窗户。她觉得好激动,就唱起了歌,目的是想告诉灵非:她在门外。
灵非的门忽然开了。紫晓看到懒洋洋端个茶杯朝她微笑的灵非。
紫晓的心头和眼前,顿时一片光明。
紫晓就是在那个早上才发现:不知不觉,她已爱上了灵非。
那个早晨之后的常昊日渐丑陋。紫晓发现了常昊的许多令她无法容忍的缺点:懒惰、无知、心胸狭窄、得过且过、不解风情,等等。
紫晓知道,产生这感觉的原因,是灵非的身上,有相应优点。不知不觉间,她已把灵非当成了常昊的参照物。
——雪漠《西夏的苍狼》p74
灵非说紫晓身上有一种被压抑的生气。他的一句话,说出藏在紫晓心灵深处的真相。这就是知己吧。不需要言语,就能读懂对方的心。会从对方身上细节处发现许多其他人发现不了的美好,心灵之间的交流没有障碍。
六月里的紫晓:
那个六月里的紫晓给灵非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日后很长日子里,既邪恶成毒太阳,又小鸟般清纯的紫晓占着他的心。
紫晓一惊一乍的孩童神情令他疑惑:夜里的呻吟,难道真出自她的口?
灵非因之明白了:女孩的成熟和苍老与性无关,而相关于心灵。也即相关于铭心刻骨并影响心灵的某种经历。要是没有历经沧桑的变故,她即使活到百岁,也会有颗女儿心。
那个六月天里的紫晓也有颗女儿心。
紫晓对灵非的学问表现了由衷的惊奇和崇拜。而灵非,则更是将所学所知尽情地卖弄。
也许,这次交谈,决定了二人的关系。灵非在对方崇拜的眼神中把自己送上神位,再也下不来了。
常昊在门外焦急地踱来踱去。
窗户大开着,显示了屋内交谈者有绝对的透明度。
可以说,从交往一开始,灵非就畏惧别人说他。而这畏,正暴露了他心怀鬼胎。
紫晓说,别管他。他就那个熊样。
灵非笑了。那时,他看不起常昊。一个老是盯贼似的盯着女友的男人算啥?显然,在与紫晓的交往中,常昊缺乏自信。
"值得吗?"灵非问,"跟这样一个男人私奔?"
紫晓说:"我只管愿不愿意,不考虑值不值得。"
灵非汗颜。是的,"值得"一词,显出了十足的市民气。感情,毕竟不是生意。
可常昊不看书。常昊对那些看不到眼前实惠但却对人生有大益的学问不感兴趣。没办法,这也成为一种基因了。许多时候,人是很难超越环境的。
常昊只有在睡不着觉时才看书。书是常昊的催眠药。紫晓最遗憾的就是这一点,但也没法。便想,读书也不一定有用,读通了当然好。要是读不通,成半吊子书呆子,反叫人倒胃口了。紫晓喜欢读书人,喜欢那种书卷气,但不喜欢书呆子。
紫晓最看不起的是那种酸溜溜咬文嚼字的玩意儿。戴副眼镜儿,哼哼咛咛,弱不禁风,口中放些莫名其妙的文屁。
最讨厌。
紫晓喜欢灵非那样的人,咋也看不腻,书卷味儿总是渗出他的屠夫外表,叫人迷醉。
这里真美,时光静止了一般,定格成了非常美的画面:
“灵非记得那是个下午。昏黄的日光射进面西的门窗,照着那张小床,照着墙上的明星,也照着突然间变得那么忧伤的紫晓。那是个很静的场面。紫晓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上萦一缕抹不去的伤感。她仿佛在说一个遥远的隔了几百年的故事。语气很淡,淡出浓浓的沧桑。”
“此前,小院里只有静,只有那个女孩说一件仿佛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时淡得像矿泉水的声音。”
“那个下午一直鲜活在灵非的生命中。那份生命的宁静和淡然总令他难忘。许多时候,紫晓只是眯着眼望天。天上有很白很灿烂的云。云外,有很晴很高的天。”
一天,紫晓谈起了她的父亲。她很为自己有这样的父亲而骄傲。灵非发现,女人可以很坏,但她的潜意识中依然敬重正派人。虽说不一定喜欢,但她敬重。
经过这场人生变故,父亲依然是紫晓心头的丰碑。
"我可伤透了他的心……他不要我了……"紫晓显出痛苦的样子。
灵非记得那是个下午。昏黄的日光射进面西的门窗,照着那张小床,照着墙上的明星,也照着突然间变得那么忧伤的紫晓。那是个很静的场面。紫晓垂着眼帘,长长的睫毛上萦一缕抹不去的伤感。她仿佛在说一个遥远的隔了几百年的故事。语气很淡,淡出浓浓的沧桑。
那日的小院,很静。别的人都忙自己应忙的事去了。蔡奶奶去了莞香园。一个时辰后,她会拖着长长的一根白木香树条走进小院。此前,小院里只有静,只有那个女孩说一件仿佛与她不相干的事情时淡得像矿泉水的声音。
那个下午一直鲜活在灵非的生命中。那份生命的宁静和淡然总令他难忘。许多时候,紫晓只是眯着眼望天。天上有很白很灿烂的云。云外,有很晴很高的天。
她后来在跳麒麟舞的时候总是在看着灵非的方向,寻找灵非。
“紫晓总在天真地发问,灵非总在夸夸其谈。”
灵非眼中的他们:
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喝凉水。
肉常吃。隔壁常响起磁啦啦的声响。间或,一窝蜂去餐厅。那时,他们阔着呢。有大哥大,有摩托,还有打工挣来的钱,够花一阵子了。不吃干啥?不笑干啥?
一阵子后,咋办?管他呢。白水下面也成,饿几顿也成,或者借,或者卖样东西,又是一阵子。
灵非很羡慕这无忧无虑。他没这样活过。童年、少年在贫困中度过。青年后,就进了书堆。
这也是一种活法。
灵非是幸福的。那时的常昊们也是幸福的。后者的幸福一点也不比前者淡。
灵非永远忘不了一个镜头:在东莞街头,一对很丑的男女乞丐,忘情地看着对方,让着一个讨来的粽子。谁都不愿先吃第一口。
他相信,那一刻,他们是世上最幸福的恋人。
幸福是一种感觉。幸福与财富无关。当窗外一个拾粪老汉躺在地上头枕土坯香甜地扯起鼾声时,屋里的胖子富翁却懊恼地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很难说后者比前者幸福。
灵非也忘不了凉州的那些闹社火的农民。他们背个腰鼓,跳,闹。汗水冲下脸上的尘土,但冲不走笑,那是真正能称做"笑"的东西。在这世上,一切都成工具了。笑亦然。笑成了戏子脸上的油彩,需要了,就抹他一下。笑于是成了献媚,成了巴结,成了可以出卖的商品。只有农民的笑,才是发自内心的没有走样的笑。
常昊们的笑亦然。他们不伟大,不高尚,不求进步,但他们也是真正活着的。真正活着的人为自己的心灵活着,不为别人的颜色而活。
灵非想,这世上,真正活着的人不多。
灵非跟紫晓一起翻译了《奶格玛秘传》,还有见证了她寻找黑歌手的经历。帮助紫晓找到了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钥匙,或者灵非就是钥匙本身。
紫晓发现,灵非对原书的内容,开始了生发。比如,原书中虽然有个建城墙的皇帝,但并没有说他就是秦始皇。当然,如果从历史史实的角度来分析,书中指的那人可能是秦始皇,但也可能是西夏的某个皇帝。那边墙,可能是长城,也可能是西夏王陵,或是城堡啥的。不过,从原文的寓意来看,灵非倒是准确地表达出了原书作者的本意。
她问,你这是翻译呢?还是改写?灵非笑道,一样的。
一天,紫晓小猫似的进了灵非的小屋。
紫晓没了邪恶,只有怯怯的小猫的神情。紫晓的眼里写满了崇拜。灵非很受用这眼神。以前同女孩的交往,他极力营造的,正是这。虚荣心因之满足了。男人总是虚荣。
那时的灵非还不明白,与女孩交往,重要的,不是叫她崇拜,而是叫她喜欢。
那天的紫晓,小鸟依人,没了邪恶。而紫晓的邪恶,是奇异的炫目的美。没了邪恶,也没了动人心旌的美。
日后有一天,灵非会为紫晓的变好而困惑。那时的紫晓已成了"常财神"的太太,显得慵懒而没有生气。
很美好的记忆:
最令灵非忘不了的一个细节是:紫晓一直不和灵非跳麒麟舞,灵非拿出一块糖:"跳不跳?跳,就给你。"
"不。"紫晓笑。灵非扔了糖。紫晓笑嘻嘻跑过去,捡起,剥了纸,扔进口中。
她叭叭地吹着泡,望着灵非笑。
“……太阳暖融融斜射进来,照在桌上的玻璃上,在紫晓脸上映出灿烂。紫晓总在天真地发问,灵非总在夸夸其谈。”
“……灵非记忆中的天总是很晴,有几朵棉花似的云。风清凌凌吹着。小院很静,静出淡淡的忧伤来。紫晓总在笑,总在灿烂地笑,一惊一乍的。”
最令灵非忘不了的一个细节是:紫晓一直不和灵非跳麒麟舞,灵非拿出一块糖:"跳不跳?跳,就给你。"
"不。"紫晓笑。灵非扔了糖。紫晓笑嘻嘻跑过去,捡起,剥了纸,扔进口中。
她叭叭地吹着泡,望着灵非笑。
这个细节同那个下午紫晓忧伤的述说一样,也一直鲜活在灵非的记忆中。灵非把紫晓父亲的话告诉了紫晓。紫晓孩子似的叫。
"别告诉常昊。"灵非不想叫常昊知道他介入这事。
"哪能?"紫晓说。
那时,紫晓最大的变化是爱往灵非房中跑。一进门,就坐在那张窄窄的小床上。太阳暖融融斜射进来,照在桌上的玻璃上,在紫晓脸上映出灿烂。紫晓总在天真地发问,灵非总在夸夸其谈。
灵非记忆中的天总是很晴,有几朵棉花似的云。风清凌凌吹着。小院很静,静出淡淡的忧伤来。紫晓总在笑,总在灿烂地笑,一惊一乍的。没有了邪恶的紫晓,是另一种可人的女孩。
紫晓说她想当演员。灵非便说她一定能当上。他是真心的。他真觉得她比许多演员强。紫晓讲她的学生时代,讲一个她喜欢的老师,也谈她的烟姐。那是她家除她爸之外的另一个话题。
"我可丢尽了人呀。"紫晓说。
灵非就说不要紧的,古人云朝闻道夕死可矣。他说那个打虎杀蛟除三言的周处。说她才二十岁,一切都来得及。
"是吗?"紫晓问。
此刻,可怜的常昊定然在窗外徘徊,时而咳嗽一声。他仿佛明白紫晓同灵非的接触会加剧他的危机。恋人的警觉在他身上照样存在。
"瞧,这样的男人。"紫晓说。
有时候,紫晓就一个人偷偷来。
常昊单独外出的机会不多。他依然防范很紧。他不懂那句每个男人都应该懂的话:男人为事业而活,女人为爱情而活。
当一个男人没了事业而仅仅为追逐爱情而活,他就没有男人气。没有男人气的男人被西部人称为"女人精"。"女人精"能叫女人一时喜欢,而不能赢得长久的爱情。
常昊的所为注定了他后来的结果。
常昊的严加管束激活了紫晓的叛逆。即令有一小段时间,她也会溜进灵非的小屋,说几句话。常昊一去买菜或上厕所,灵非就知道门该响了。果然。
门一开,紫晓就恶作剧似的吐吐舌头。"他出去了。"紫晓悄悄说。
后来,紫晓在学麒麟舞时一定要叫上灵非,否则,她宁愿待在那间棺材似的小屋里。
有一个细节,可以有许多解释。为什么紫晓不跟灵非跳麒麟舞?你怎么认为呢?
麒麟舞训练场建在一家宗祠里,院子很大,据说年代久远。东莞多祠堂、祠堂文化是客家人重要的精神支柱。这后来成为灵非的研究课题。除了举行隆重的祭祖仪式外,祠堂大多闲置,后来就成了麒麟舞训练场。据老人说、宗祠里舞麒麟,是一件非常吉祥的事。那洋溢的喜庆味,会冲去所有的晦气。
白衣的紫晓在训练场里很醒目。许多时候,她总是若有所思,梦游似的。她的脸始终朝着灵非的方向。后来灵非发现,她在寻找着他。
一次,灵非走向一个不被人发现的角落。
紫晓看到那个所在消失了灵非的踪影后,就弃了常昊,走出祠堂院子。但紫晓不和灵非一起跳麒麟舞。开始是灵非不会跳,后来,灵非成为最优秀的麒麟舞传人后,她仍然不跟他一起舞那麒麟。
她可以和任何人配合,除了灵非。
前面描绘过的那个细节就发生在这时候:紫晓笑着跑过去,捡起灵非扔掉的泡泡糖,扔进嘴里。
后面的情节是:
她吊了眼,望灵非,吹出很大的泡,叭叭地响,而后问:"你会吗?""会。只会吹,不会嚼。"灵非答。
紫晓于是微微地笑。
紫晓一直没有同灵非跳麒麟舞。
紫晓给灵非讲她寻找给黑歌手的过程:
紫晓给灵非讲了她寻找黑歌手的过程。本来她以为,那寻找会跟大海捞针一样。没想到,在那个生命的瞬间,黑歌手却像守候在那儿,等着她出现呢。
一切,都显得十分自然。
从紫晓的叙述中,灵非看到了凉州。凉州的天空飘着黄尘,似乎是沙尘暴。此前,她还没见过沙尘暴呢。紫晓觉得萦在自己心里的,也是沙尘暴一样的感觉。对常昊,她仍有种依恋。每次都这样,离开他的时候,她才会发现他以前待她的许多好来。她明明知道,那些叫她依恋的行为,仅仅是他在当初某次感情冲动时的偶然所为。如今时过境迁,常昊早不是过去的常昊」。可她总是沉浸在他那偶然的情绪激动带给她的记忆里,感动着她自己。她就是在这样一次次的自我安慰中,熬过了许多个不眠之夜。
凉州在历史上虽然有名,但在紫晓看来,它不过是一个很寻常的西部小城。除了有那匹名扬天下的铜马外,只有寻常的街道、寻常的城市建筑、寻常的人流,但紫晓还是觉出它隐藏着一个巨大的不平常:在这座小城里,至少还有一个能叫那凶猛如狮的苍狼乖乖跟了他走的人物。
紫晓想,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
……她想,能叫她那凶猛的苍狼乖乖地跟他而去的人物,究竟会如何凶恶?她将他想象成《加勒比海盗》中的那位海盗船长,或是《水浒传》中的黑旋风李逵。不过,她更愿将他想象成芭蕾舞剧《天鹅湖》中的那个魔王。紫晓最爱看《天鹅湖》,除了喜欢那美到极致的音乐外﹣﹣她认为,那天籁般的音乐是人类最伟大的旋律之﹣-﹣她最喜欢的,就是那个魔王。每次看到那个穿着绿色斗篷的充满野性的精灵旋风般裹来时,她就感到莫名其妙的兴奋。她甚至认为,人种之所以退化,正是因为人类消解了那种魔王般的野性力量。此外,她还喜欢那个黑天鹅。相较于那些被人类的所谓文明调教得无比典雅的白天鹅,黑天鹅的出现真是一道炫目的闪电。那份鲜活和生命力,跟魔王的不可一世一样,一直渗入她的灵魂深处。在她的灵魂舞台上,魔王和黑天鹅是前景,而白天鹅则跟天鹅湖一样,仅仅成了魔王和黑天鹅的背景。
灵非认为,紫晓的这种独特思维,成为她后来惊世骇俗的那个行为的理论基础。
关于她跟黑歌手的相见经过,成为灵非联想的一个重要内容。灵非一直想象他们的见面场景。他想出了无数个场景,每个场景都充满诗意,奇妙无比,但他每次将它们讲述给紫晓时,她都是淡淡地笑笑。
那个黄昏,紫晓走向黑歌手家。在紫晓的印象里,黑歌手的家很简朴,丝毫没有一点"王气"。那时,西部独有的那种灿烂的丽日已悬上山头,将几抹红光涂在一个清瘦汉子的脊背上。
紫晓说,黑歌手看上去并不起眼。要是他不说话,很容易被看走眼的。他是那种一开口就会光芒四射的人物。
在几道血光之中,那汉子转过身来。他一脸淡然。本来,紫晓积蓄了许多愤怒。哪知,一见他,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因为她发现,非常熟悉眼前的这个汉子。她终于记起了,在上大学的时候,当博物馆讲解员的她,跟他有过一段时间很短的交往。
记得那时,他带给了她一种十分强烈的感觉。她老是去找他。许多个瞬间里、她甚至觉得自己被一种巨大的情感裹挟了。她身不由己地跟了他一个星期。后来,她约他去海边。不知何故,在一个海边的渔村相遇之后,他们便分手了。
记得,他们的相遇和他们的分手,都有种被裹挟的感觉。相遇,是为那种巨大的情绪裹挟。分手,是因为那种巨大的情绪倏然而逝。
过后,她虽然怅然许久,但总是奇怪那种她莫名其妙的缘。我知道你会找来的。那人淡淡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紫晓问。
黑歌手望着紫晓。他的眼睛很干净,是那种明白后的干净。他说,我仅仅是不想叫那苍狼,成为贵妇人膝下的玩物。因为那是纯种的祁连山苍狼,它跟雪狮子一样高贵和珍奇。我也一直在找它。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我的心就被震撼了,遗憾的是,它竟然成了你们的宠物。
他问,成了宠物的苍狼,还是苍狼吗?
他说,我宁愿杀死它,也不想叫你们驱役它。死了的它仍会成为图腾。活着的它,要是被你们奴役的话,它就异化为一堆行尸走肉了……不过,你放心,现在它还活着。我的朋友正带了它,寻找能播撒它种子的土地呢。可是,狮子乳是不能进尿壶的。它必须找到一头真正的母苍狼,才能实现我的愿望。
他说,现在,你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你去报案,我的行为,早构成犯罪了。另一种,我希望你能完成一件善举。我希望这世上能有更多的苍狼种子,它们充满野性和强悍,在西部的旷野里呼啸来去,而不仅仅是出现在你的膝下。
紫晓说她选择了后者。关于她在见到黑歌手那一刻的心理活动,她仅仅用了一个词:震撼。
十多天后,紫晓回了家。所有见过她的人,都说她变了。灵非用一句话概括了那变化:以前,她的视线总是凝聚在某种东西上;现在,她的瞳孔,已变成了无云晴空。
想到宫崎骏动画电影《侧耳倾听》(梦幻街的少女)中的天泽圣司和月岛雯。还有《野狐岭》中的木鱼妹和马在波。他们的故事都非常美。还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因为成为了故事,定格了爱情的美好。
但如果把这些艺术当成真实,执著于爱情的时候,必然会受许多苦,之后才发现爱情虚幻的真相,因为会发现,把幻想中的人会投射于他人,而最终这个幻象会破灭,你在现实生活中永远没有理想的生活才是常态。
但是灵非和紫晓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故事,他们之间是知己、好朋友。这样也很好,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情并不局限于爱情这一种,爱情故事虽然也很美好,但都去烟花那样容易消散,爱情是无常的,爱情有时候过于热烈,凡是热烈的事物都容易很快消散,对抗不了成住坏灭的规律,反倒是友情更能细水长流。
爱情的发生是天时地利人和等缘分俱足后自然的产生,这个过程美妙,伴随着期待和失落,欢笑和泪水,填补了你美好年华的光阴的空缺,但你最终会发现,根本上来说还是自己的事情,这些经历也会被遗忘,唯独那些自己的经历所磨砺的真心不曾远离你,真心付出青春也无悔中,感动了自己,终于发现原来这些经历是促使你走入信仰的那条渡船,用情的执著和期待让自己活在梦中,最后发现真相,但仍然选择不遗弃自己的初心,始终没有让恨左右自己,从最大的执著中超越、升华,也将更加坚定,从淤泥里长出自己的莲花。也发现真的人生是平淡的,应该像一杯清茶那样,耐得住细细品味,应该如小溪那样,缓缓流淌,并不着急,也不期待。
你也终于发现,爱情的本质也许就是爱的是想象中的人,这给你留下美好的记忆就够了,有时候它的消失也是无可奈何的,那是你记忆的河流中绽放的烟花,你定格不了这些美好,因为你已经不再是过去的你,这个“我”,是无常的,随着成长变化,就有了另外一种角度看过去,但谁的人生都是自己选择的。
活的很现实的人也许不是真的活着,一半活在现实生活,一半活在梦中的人,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有属于自己心灵的净土。
许多时候,并不能留住什么,因为缘分聚散有时,因缘流转之际,变化时时在发生。你不能完全的否定过去,又要往前继续走下去,告别是必然的事,但这个过程中给彼此留下美好就够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是童话,有许多未知的因素,美满的并不常见,常常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情感也非爱情这一种。
除非是有信仰者的家庭,都在升华自己,这种关系是长久、稳固、细水长流的,因为没有信仰的心灵容易受世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轻易动摇初心,这初心被遗忘就是在不再珍视,选择忘记中日积月累中形成的,被裹挟着亵渎了初心,很难说保持初心的纯粹。俗爱就是如此。
莎尔娃蒂和琼波浪觉的爱情故事很美,莎尔娃蒂等了琼波浪觉一生,但最终他们也没有发生什么故事。莎尔娃蒂等了一辈子,她的爱情已经升华成了信仰。你想到她的那颗心,常常感动不已。能真正的读懂莎尔娃蒂心的人,是有跟她相似心灵的人才能读懂的。
人的所有美好的情感,都因为那份无我的爱最动人,至善。伟大的女人身上闪耀着母性的光辉,就是可以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所爱的对象,那种奋不顾身,不顾一切的付出、毫无保留的爱,默默成全而隐没自己。许多美好品质,温柔的、善解人意,善良纯真,坚韧,灵动,小小细节处给人关怀等,那些女人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