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于3月24日也就是今天下午2:00开庭。
由于在受理过程中,当事人也就是推车人老奶奶去世,摩托车主人陈先生便起诉老人继承人,即老人的儿子,追偿车辆损失损失1.6万余元。
之前,老人绝不道歉,不接受警方调解,老人儿子也置身事外,陈先生一直没有接受到道歉。
期间由于口罩事件影响,案子中途搁置一旁。后老人于2023年元月过世,法院主张终止案件。
车主陈先生在此期间,遭受了好多网络攻击,觉得对于老人过于强硬,没必要小题大做,目前陈先生已经搬离了该小区。
也有人认为年龄不是减责的挡箭牌,做错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老人已逝,但是她有遗产继承人应该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网上吵得挺凶,有人说车主的车挡道,腿脚不便的老人神志不清,怎么不推倒别人的车?
陈先生也表示:“是人都会犯错,但犯错后要有基本的态度,车损这些东西,都可以沟通协商。”
我相信陈先生要的是一个态度,在警察上门调解的时候,老人还绝不道歉认错,拒绝调解。陈先生也是憋着一口气才坚持要依法维权的。
我想,我们无论大人小孩,凡事做错了事情,都要拿出态度和诚意,去修正自己的行为,保证以后不犯错,“吃一堑长一智”,争取不出错。
那么对于精神类疾病或者神志不清的老人,在外犯错闯祸了,本人需要担责吗?如果本人不担责,家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我们平常和老人应该有哪些安全意识上的积极沟通防护呢?
那么类似事件,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和观点,或者有好的方法和观点,欢迎在评论区分享和讨论哦!
文:樱红樱
图: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