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少年时代,我也和千千万万的普通少年一样。生活中充满了各种各样不值得那样欢乐的欢乐和不值得那样忧虑的忧虑。可是由于我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就有机会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了一段我永远也不能忘怀的往事。虽然我知道,我过去的生活平凡,平庸,而又平淡,但是我的故事中那些不平常的人物,却使我在想起他们的时候心情永远也无法平静。
下面,我就要来讲它了。当然,正象一切人的经历在被写成小说时都不可避免的那样,它的某些情节已不再真实。然而这故事的逻辑却是真实的。这样的事情,曾经发生并现正发生在人间的各个角落,而且只要这个纷纷攘攘的世界还没有毁灭,这部踉踉跄跄的历史还没有了结,这样的事情就永远值得人们记取和回味。
记住吧,朋友,假如你能明白这故事的逻辑,并且能善处它。那么当这样的事情终于也来到你生活中的时候,你不知会从中免去多少你能够免去的痛苦,更不知会得到多少你应该得到的幸福!……”
上述这一段话来自《晚霞消失的时候》这部小说。现在记忆中回想一下这部小说都要用力一点才行。情节大概还记得,但具体内容遗忘的七七八八了。
《晚霞消失的时候》最初发表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在文学史中,它被划定在“伤痕文学”的范畴里。我初初读到这部小说是上个世纪末。到现在又过去二十余年了。以这样的时间方式去回看一件往事,就好像自己掌握了人间最大的秘密一样。在一来一往之间,似乎有了百余年时光的痕迹。人的时间感和计时器之间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它们是一致的。尤其在文字的戏弄下,时间感更像是人有意无意的嘲弄。正如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下的那句非常经典的时间之语,他是这样写时间如何在一个人身上开始计时的------在那个下午的小公园里,费尔米娜偶然地抬头,“谁也没有料到这偶然的一瞥,引起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如果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的话,马尔克斯笔下那个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大灾难其实充满了矛盾。矛盾不是一个人可以造成的,处于这场爱情大灾难中的另一位主角-----阿里萨说:“费尔米娜,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在这半个世纪里,费尔米娜结婚生子,阿里萨经历了623个女人,可是阿里萨却固执地说:“我为你保持了童贞”。费尔米娜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的时间里都忙着各自生活,他们两个人最开始的相遇就是五十年前费尔米娜在小公园里的抬头一瞥。阿里萨为自己的固执花费了五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马尔克斯与《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并不相同,前者是严肃和有分寸的。从费尔米娜拒绝阿里萨求婚时算起,“半个世纪”是指日子已经过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借助马尔克斯编织的时间感,我想说明的是,文字堆砌出来的时间感与我们对平常日子的感触并无二致。所以,当遇到一些看似相隔久远的时间描述时,不需要过份的想象去填补日子的缝隙。这一点认识,对于阅读《晚霞消失的时候》有些重要。
如果从小说的角度来看《晚霞消失的时候》的话,它并不是一部特别出色的作品。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那时,它是为数不多的小说中的其中一部。对于彼时内心荒芜的人来讲,这部小说安慰了许多人的心灵。至于这部小说时至今日还能否具备这样的能力,不好说。
《晚霞消失的时候》讲述的故事是从一个青涩少年遇到一位读书的少女开始的,但他们从第一次偶遇开始之后就要面临几乎要“陌路”的命运。《晚霞消失的时候》中的两位主人公,在一个清晨开始偶遇,直到十几年后两人在黄昏时分最后一次偶遇,两个人在此期间总共见过四次面。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能够满足读者的想象之外,另外两次相遇都是些匆匆忙忙,尽管两人正值豆蔻,却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了没有明说的等待上。如果将《晚霞消失的时候》中那些涉及到文明和野蛮与人类相关的对话剔除的话,《晚霞消失的时候》这部小说会变得非常单薄,相比那些后来的“青春小说”还输一大截。因为它只剩下了初见、分别、相遇、告别和重逢这样循环了四次的故事躯干。但这部小说中的相见、分别与等待这些情节中耐看的是透出来的真诚。那些想说而未能说的话,都留在回头一看和暗自打量的眼神中。说到底,这是一个有始无终、无疾而终的故事。两位主人公在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等待着下一次遇见和分别。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等待会耗尽青春。不可避免的结局就是,两个主人公的最后一次相遇一定是黄昏时分,就像暗示着大家要互道晚安、各自睡去一样。
我无意讨论《晚霞消失的时候》的文学性,我愿意将其视为一个我读过的故事。将其中可以牵强附会的内容说道一下。任何一个故事都会从“相遇”开始,哪怕是一个人自话自说的故事,也都有与他人、与事“相遇”的情节安排。牵绊人心的还有分别、重逢和再见这些符合情节发展逻辑的后续。我们想起自己的心事时,大多也会让自己回到和心事“相遇”的那一刻。在回忆里,我们会为那一时刻添加上机缘巧合这样的形容词。每个人在每一天会遇到不同的人和事,可我们却愿意在记忆中为特意想起的那个人、那个时刻加上“偏偏“这两个字。
“天注定”这个词语的意义就是这样被“偏偏”给轻易解释了。不过可惜的是,如果相遇之后依然有故事的话,我们偏偏不情愿在后续分别、重逢和再见这些情节上再次添上“偏偏”这样的修饰。偏偏分别,偏偏重逢,偏偏再见-----读起来都是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我们大概很少意识到,“偏偏”这个词有着代表“遗憾”的潜台词!是我们不愿意讲,还是不愿意走到这一步?不得而知。
在文字中将相遇、分别、重逢和再见之间的故事讲述出来绝非易事。就好像同一个故事在无数的人身上发生了无数次一样。我们不仅关心自己的相遇、分别、重逢和再见的故事,也同样关心别人的。这种带有窥探欲的关心,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只是想验证一次自己碰到的人或是到底是一次特别,还是说只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而已。
我想说是,相遇、分别、重逢和再见这个漫长的故事在这个星球上每发生一次都是独一无二的。尽管人类经历了将近六百年万年的演化,可惜我们对于相遇、分别、重逢和再见的发生始终都处于毫无准备的状态下,它们来的时候我们毫无察觉,它们走的时候我们呆若木鸡。听了那么多别人的故事,却没有勇气让自己走进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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