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1月12日,这不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但是,我们这一群人:我、Q、N、H、Y,就是想吃那么一顿羊肉。
要说吃羊肉,还得追溯到一个叫“贴秋膘”的民间习俗,意思是说,在秋冬交替的季节,先用大鱼大肉把自己身上的脂肪养肥一层,以便挺过接下来这个难熬的冬天。这种堂而皇之地把熊这样的冬眠动物的习性用到穿衣着袍的人类身上的歪理,我最喜欢了!尤其是在没有暖气又湿冷的南方,还有什么比热腾腾吃上一顿大肉更令人热血沸腾的呢?
然则,今年这奇怪的天气,让“贴秋膘”成了常态,我们从夏直接到冬,而在冬反复入秋。所以,我们在升温的时候去贴秋膘,在降温的时候觉得秋膘没贴够继续去“贴冬膘”,在热情的筷子下,羊一只又一只地牺牲着。
说来,羊肉这种食物,喜欢的人极喜欢,不喜欢的人却嫌弃它腥膻。古来游牧民族最喜食羊,一群羊,可随游牧民和军队逐水草而居,只需一只羊就可供应三四人食用,且羊性情温驯,方便宰杀,是在放牧途中补充能量的最好食物。如膏的羊肉让中原人也不免受这诱惑。宋人最喜食羊,喜肉如苏东坡,在困途的时候也大啖“价钱如粪土”的猪肉,但却在给弟弟的诗中赞美“秦烹惟羊羹”,羊肉汤的魅力,谁能挡?谁能挡?
在“贴秋膘”的路上,牺牲最多的是羊腿。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边角”地带,开着家独特的抓饭店。店里的老板娘对我们这群人去“贴膘”已经见惯不怪了,我们甚至每隔一个月就去一次,大快朵颐以后去咖啡馆掉节操。这家抓饭店,做得一手好羊腿饭。拌炒着胡萝卜和洋葱的米饭粒粒分明,裹着羊油的亮色,米饭上赫然横着一只硕大的羊腿,在餐厅的灯下微微泛着光。先喝上一盏店家提供的牛尾汤,让热气沁入心脾。然后戴上手套,拿起羊腿,开始一场专注的战斗——左手持腿,右手扒饭,偶尔点缀一下店中的泡菜。如风卷残云,眼花缭乱。羊腿恰到好处地满足了人对“撕裂”的追求,米饭咸淡适中,而独特的泡菜能中和羊腿饭带来的油腻感——我从来不知道洋葱能和卤汁形成如此完美的搭配。
但这却不是此次食羊的目的地。我们这次食羊之约是一家隐藏在闹市的蒙古主题餐厅,在下了班以后,由于自己的自行车双号限行,所以带着N和从来不识路的Q在晚高峰中搭上公交,随着车流缓缓蠕动。在下车以后,就已经传递出“叔饿了”这一讯息,我们站在原地,仰望星空,镜头拉远,背景音发出了“咚、咚、咚”三声怪响。N迅速钻进了路边的一家小店,刷了两袋鸡排:“既然鸡年快到了,就先吃个鸡吧!”油炸面皮裹在白色的鸡肉上,用竹签戳下去“滋滋”有声,而鸡排入肚以后吮吸着尚带鲜味的竹签,更让饥肠辘辘的人起了寻找肉味的欲望。
进了店,Y早大马金刀地坐在角落,一边抱怨:“就你们这速度,爬都爬到了!”,一边把桌上一盅羊肉粥先扒拉下半盅去。Y的外表是属于“一看就很能吃”的类型,他曾经当着我的面,把一大块馍一点点掰碎丢进泛着油星的羊汤里,让我有一种想从他“魔爪”下抢食物的冲动,而这位“先到者”给我们点的暖场菜是一块长得很像肥皂的土豆泥,凉而细腻的口感迅速洗去了鸡排的油炸腻味,我们做好了吃羊的准备。
首先上来的是羊肉串儿,吃串儿,大概是人类最早的饮食方式:原始人在山顶洞里,用火烤的肉滋滋作响,用来对付一天为食物而奔走的劳碌身子。其实,把肉从钎子上一古脑儿“撸”下来的感觉,是吃串儿的至高享受,而今天的串儿有种与众不同的风韵。
上串儿的载具并不是一个盘儿,而是一个“牌坊”,中间的横梁上挂着两个钎子,串着一串豪气的羊肉,在空调开得并不是很足的店里,顺着一点冬天的寒气慢慢晃悠。这情景,让人想起1535年,哲学家托马斯·莫尔得罪了杀妻狂魔亨利八世,当时的伦敦桥……打住打住。
在脑海里“LONDON BRIDGE WILL BROKEN DOWN”的背景乐中,羊肉串被欢乐地取下,Q用颤抖的手把肉撸到碟儿里,充满了一种对食物的虔诚(其实她是饿的)。小时候吃的羊肉串儿,是在路边摊上,戴着瓜皮帽的小贩用破蒲扇,扇着那焦香的肉,撒下一把孜然,在烟雾弥漫中把串儿递到早已呛得不行的顾客手中。而今天,幸好我们可以安坐在沙发上,嚼着这比当年的羊肉串直径大上几倍的肥硕食物,当肉从钎子上“嘶啦”一下落入口中的同时,牙感受到了串肉经过火烤以后的紧致触觉,舌感受到了孜然和肉混合的独特芬香。这个时候,我们要如《独孤的美食家》的作者久住昌之在每一集片尾所做的那样,用一个震撼人心的单词,既表达对美食的最高敬意,同时表达对烧烤烟雾破坏环境的深深遗憾:雾霾(うまい)!
这时候,H姗姗来迟,H是做园林绿化的,但是我们一直无法想像她的瘦弱身子是怎么爬上树的,据她表述,她今天迟到的理由是去帮忙办公园卡了,我们看着她一身红套裙,自动给她补了一句台词:“先生,您要办卡吗?”
H有选择困难症,她曾经和我们去广州吃饭,对着菜单纠结二十分钟以后点了一份白粥。因此,我们容忍她能经常迟到,这样她会失去对菜单的选择权。
紧接着,一大盅羊骨汤端上了桌,和它搭配的,是独特的羊肉饼。羊骨想必熬煮了许久,汤泛出了白色,略洒香菜,在盅下还有小火缓缓炖着,在灯下腾起了热雾。羊骨取的是羊脊锥的部分,经过长时间的熬煮,骨胶原蛋白融入水中,羊骨上还附着一丝肉髓,吮之甚为有味。羊肉饼则是另一番风味,羊肉被细细地剁成臊子,夹在两片书页般的饼中,饼身撒上芝麻,用油炸地金黄松脆,配上软嫩的羊肉馅,入口一股异香,芝麻的味道被肉气蒸腾,在齿间搅动。一口热汤,一口饼,这是最好的开胃前菜。
在干掉第二轮串儿以后,主角终于上场,一只硕大的羊腿横亘在木板上,角落里卧着一小碟萝卜,一把叉子和一把刀搁在一旁。双股叉在东西方的待遇相差太远了,东方人会想起海龙王搬来的虾兵,而西方人眼中,这就是法力强大的恶魔的象征。现在,它正准备在这腿上兴风作浪。而那把异形的刀,让人回忆起《勇者闯魔城》里那把“涂满了毒药的毒刃”,啊呀,我忍不住舔了一下。
这种DIY的食法就只有一个缺点,容易被“打劫”。当你右手持刀,左手持双股叉,轻轻切开熏得通红的表皮,享受刀刃断开肌腱的快感,反复摩擦摩擦以后,终于把一块肉从庞大的腿上分离开来,这时斜刺里突然伸出一双筷子,把你的劳动成果抢夺而去。这时候,你只能狠狠瞪旁边的人一眼,咽下口水操刀继续下一轮厮杀。
所以,为了公平起见,H和Q主动请缨,为大家切开羊腿,两人一人持刀,一人用手按住腿骨,使出庖丁解牛的功夫,细细分割,不得不说,Q是一个食量很小的人,一天饿三次,每顿只吃三两,吃饱不过三分钟。但不妨碍她是一个极其贪肉的人,只要有肉,她连白饭都能吃得很香。从割肉的姿势来看平时应该没少吃肉。H则恰恰相反,吃得很慢,细嚼细品,却能细水长流地吃下数量不菲的食物。所以,啃骨头的坚决任务也交给了她,当一个人在你对面,拿着一根硕大的羊腿骨,用手持“冰霜之刃”的架势,轻咬,细撕,慢啃,夹杂着折断骨头的“啪嗒”声,确实是会让人食欲大增的。
这块羊腿烤得恰到好处,油亮的表皮带有一点北京烤鸭式的酥脆,加上白色的芝麻点缀,外观上已经夺人眼球,切开表皮,露出的是细嫩的腿肉,一丝一缕连绵不绝。食这肉须大口,整块连皮带肉,在上下颚和舌头的压力下,收敛其中的肉汁喷涌而出,脆皮与嫩肉调戏唇齿之间。而这时候,那碟入口嘎巴脆的萝卜能很好地中和肉的口感,这是绝妙的配伍。
在最后,肉足粥饱,免不得再思一道甜品。我们以理论的形式为自己的贪吃做辩护:“你看一个胃这样的容器,在倒入许多固体以后,还是有缝隙再装液体的嘛。”不一会儿,几盅酸奶端上了桌。小勺一搅,叮当作响,有几枚葡萄干点缀其中,更增亮色。刮完这一碗,这一个晚上的饕餮果然算是划上圆满句号了。
满足以后的我们开始例行吹牛:“今天这算是吃了四分之一只羊吧。”
此时,呆萌的Q突然问句:“为什么?”
Y反问:“一只羊几只脚”
“两只脚!”
一桌子知道“两脚羊”典故的人意味深长地望着她。
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