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于他这是他平凡一生中的不平凡。为了一个这样友人能好转的信念,他徒步走了很久很久,走过了很很长很长的路。看过了湛蓝的天空,无际的原野,路边有过鲜花有过杂草,路上走过温暖与浮华。他试着重新看待生活,回忆着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忘了的往事,想着在他生命中留下深深烙印的人,他荒唐的父亲、母亲,他深爱的儿子、妻子。慢慢地学着爱更爱、更珍惜,学着接受与开始。维护犯错的维尔夫,支持凯特开始新的生活,至于那条喜欢跟着他叼着石头到他身边的小狗,一如他所说,当初它选择了陪他走一段旅程,现在它决定停下来,陪另一个小女孩走一段了。封面上有句话奈人寻味:那么,我是谁?于他自己这确是朝圣——哈罗德弗莱。
他出发了,也许只是一时冲动,一走再走,有时候他自己都不确定当初的决定,只是这么做了就坚持着。
她害怕,怕丈夫“不再回来了”,有过埋怨,有过理解。最后,她的怨与爱合着藏着多年的秘密终于一起放下了。
他像个朝圣者般执著,坚信这样希望就在。路上走过一群陌生人,有朝圣者,也有自定义的英雄。他淡然于这一切,回味着路上的温暖,这是一个人的信念,与他人无关。
快到了,他慌了,似乎失去了一切,健忘了,身边的伴随也都不见了,过去的悲伤全部涌现,他却步了,怕了,迷茫着不知所措,只是带着妻子的鼓励还在走着。
有一天,他到了,趟过悲伤,回到了平静,见到了二十多年未见的友人,最终还是送别了,只是那一刻带着笑容与安然。他沉思过,也释怀着,朝着大海谈笑着“温馨”往事。是结束,也是新的旅程的开始。这是一个人的朝圣。
节选:
又一次,他觉得自己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着千山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是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