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前高中上了半年实在对学习没啥兴趣,非要下学。
爹拗不过,只好依了他,只是气呼呼的扔下句:小兔崽子!下来别想吃闲饭,别给俺后悔!
永前的爹农闲时到各个乡下的集市上卖点农货贴补家用。
下学后,永前跟着赶集,从批发市场批点便宜的衣服或家居用品,用自行车驮着,到各个村集市上卖。
远的集市来回就几十里山路。
八十年代,资源还是比较匮乏,钱好挣,由于交通工具只有自行车。每次赶集自行车前后都是货物,叮叮当当挂满车子,尽量多带点儿好能多卖上点钱,可自行车驮不了多少。
每次却不够卖,一个集下来总是赚的盆满钵满。
永前跟着他爹赶了两年集市,经常是风餐露宿,路上遇见大雨,回来就变成了落汤鸡,夏天要顶着大太阳,在集市上叫卖,一站就一天。一年不到就晒得成了黑土豆,虽说挣钱时挺开心,可这也不比上学轻松。
时间一长他心里有点长了草,这样的日子一复一日,看着一眼望到头的日子,永前心里总是缺点什么:俺这辈子就这样了?
二十岁时,看着村里儿时的伙伴穿上了帅气的军装,他的心里也有些痒痒。
秋天时听说要征兵,永前心里活络起来,非得央求他爹找人托关系给报名,要参军当兵。
这次永前爹挺痛快,找到村里的一个叔辈大爷,一听是自家大侄子要当兵,一拍胸脯,没问题,包在俺身上。
没过多久秋季征兵下来了,通过政审,身体检查,过五关斩六将,永前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新兵。
十一过后,新兵就要奔赴各大军区,开始军旅生活。
临走前永前穿着崭新的绿军装在村里转了一圈,跟昔日的小伙伴们告别,伙伴们投来的目光里明显感到火辣辣的羡慕。叔辈婶子远远的见着他带着调侃的语气喊:“哟,永前儿,穿上军装了。好英气咧!”永前心里美滋滋的,表情尽可能保持不动声色却还是没能掩饰心中的喜悦。
“啥时走?”
“明天。”
临行时永前跟他爹告别,他爹蹲在炕头吧嗒吧嗒抽着旱烟,走吧,不送咧,在部队好好干。
永前拎着随身带的小包,走出屋门,老爹转过头目送着儿子,感觉喉咙处有东西顶着,有毫无察觉的咽了咽。
永前在院子里停了脚步,环顾住了二十年的从没离开过再熟悉不过的小院。那口汲井还是他没出生时父母打的,小时最愿意喝井里刚刚打出的水,甘甜冰凉。现在村村通上了自来水,方便了,却没井里的水好喝。还有那个长了二十多年的无花果树,每到夏天熟透的果实咧着红红的嘴,带着弟弟上树摘下一大盆,糯糯甜甜的,每次哥俩吃的一嘴通红。
大黄狗摇着尾巴跟在主人身后。永前回身对大黄吆喝,回去,别跟着。大黄不知主人为什么不让它跟着,平时总是不离左右。
它停下脚步蹲坐在路中,看着主人头也不回远去的背影。
新兵蛋子王永前‖俺要去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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