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古老的法谚,出自18世纪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国会的一次演讲,他讲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在英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起源的地方,对私人产权的保护达到了巅峰,也即纵然你有掌握天下的权力,你也无权进入别人的私有产权。
这种说法促进了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因为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进行保护。但如果我们把这种说法推演到一个极端,我们真的还能接受吗?
我们在城市中心经常能够看到一些拆的孤零零的一座房子,他们的主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拒绝搬迁。他们握有这个房产的产权,如果他不同意搬那么谁也没有权利让他拆迁。
这样的私人产权保护真的好吗?如果从房屋主人来说,这对他有利,而对社会上的其他人来说,这影响了社会的整体发展,对社会进步是个阻碍。
根据科斯定律,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他们只是为了不同的目的在争夺稀缺的资源。如果像之前我们讲的交易费用为零,那么资源的初始配置根本就不用管,最终总会用到价值最高的用途上的。也就是一定会有人出足够高的价格去说服房主搬迁。
但现实就是交易成本太高了,房屋主人就是不想搬,甚至都不是钱能搞定的了,这时候如果还秉承着私人产权不可侵犯的逻辑那么世界就不会有改善的机会。
这时候第三方,大部分时候就是政府行使了征地的权力。为了有这样的权利,法律也会有着相应的制定与修改,这又回到了最初的一讲,没有绝对的公平,公平的实质也是为了效率。为了降低交易费用,促使资源流向最佳的用途,产生最大的价值。
反过来讲,政府如果权力过大,随意侵犯私人产权,那么人们就没有意愿再去创造财富,社会同样不会进步。这是一个双方相互博弈,最终取得纳什均衡的一个过程。
所以再说起私人产权不可侵犯,你还认同这个理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