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这一章,作者主要论述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作者上来先引用了李白的《观胡有吹笛》和《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以及《击鼓骂曹》等作品,并说明“艺术以及实际生活对人们所引起的感动,或多或少与感受者的现实生活有关。”
在前边几章里我曾谈过,在不同的时期,对于同一艺术作品的理解会有所不同。
王熙凤是作家创作出来的人物,她的性格特征、她的言谈举止不免会有虚构的成份,但她的性格是对现实中人物性格的概括,因而在艺术形象的客观性中显示了生活的客观性。
【书中摘要】
艺术形象作为艺术家对现实的美丑判断的产物,既然形象对现实的反映不能没有提炼取舍,不能没有着重和夸张,不能没有特定意义的抽象与虚构,那么,包括所谓超现实主义的作品,至少在取材上的选择方面显示着审美的主观性。纯客观的艺术创作在力图复制生活的作风中也不复存在,它的主观性不过显现得比较曲折、隐蔽和微弱而已。
【个人理解】
艺术形象是艺术创作的产物,它来自于作家、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对于艺术形象的塑造有提炼、有取舍、有虚构、有夸张、有概括。无论如何,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都带有艺术家的主观性。而作为艺术形象本身又客观地再现了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物、事件或场景。因此,它又是客观的。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是曹雪芹塑造的一个成功的反面形象。在王熙凤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她的美貌、精明、能干、八面玲珑,同时又具有贪婪、凶残、狠毒、阴险狡诈的多面性。我们可以通过冷子兴对王熙凤的评价,来认识王熙凤:“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细,竟是个男人不及万一的”,“年纪虽小,行事却比世人都大。如今出挑的美人一样的模样儿。少说些有一万个心眼子。再要赌口齿,十个会说话的男子也说王熙凤不过。”
作者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还通过“协理宁国府”写王熙凤的才干,通过“弄权铁槛寺”写王熙凤的贪婪舞弊,通过“大闹宁国府”写王熙凤的跋扈,全面生动地展现了王熙凤性格。最后是王熙凤的命运像她的“判词”一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王熙凤这个艺术形象具有丰富性和复杂性,如果把贾府中长幼、尊卑、亲疏、嫡庶、主仆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比作一张网的话,王熙凤这个人物就处在一个相对中心的位置上,突出了这一人物形象的独特性。王熙凤要同各种各样的人物打交道,上有公婆、老祖宗,中有叔嫂妯娌、兄弟姐妹以及姨娘婢妾,下有一大批管家陪房奴仆丫环小厮等。王熙凤同其中任何一个人或联结、或矛盾,或者又联结又矛盾的这样的关系,是某一种社会关系的反映。因此,王熙凤是贾家中的一个矛盾交集的交织点,具有突出的典型性。
王熙凤是曹雪芹创造出来的一个典型人物,在创作的过程中有着作者的审美主观性,同时也客观地再现了曹雪芹当年社会的客观性。
在艺术上缺乏审美个性的作品不大为大众所需要,在欣赏上缺乏审美个性的判断也不太会引起自己的喜悦。审美个性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特殊禀赋,它的形成和发展主要依靠与众不同的客观条件和与众不同的主观条件,例如独立思考。
歌德说:“不要说现实生活没有诗意。诗人的本领,正在于他有足够的智慧,能从惯见的平凡事物中见出引人入胜的一个侧面。必须由现实生活提供做诗的动机,这就是要表现的要点,也就是诗的真正核心。”
我们周围有光也有颜色,但是我们自己的眼里如果没有光和颜色,也就看不到外面的光和颜色。
【核心观点】
王熙凤作为读者的阅读对象,她是客体,但她同时又是曹雪芹带着自己审美主体的想象创造出来的一个典型人物,反映了曹雪芹个人的主观审美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