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50亿人中,我只会对一个人用“喂”这样的称呼。
这本书其实只是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故事:作者城三年少与容子相识,后因一些外力因素不得不分来,多年后两人重逢,他们一时冲动决定结婚,于是容子成了他的妻子,但是他们两人就一直互相扶持,走过今后的人生。很平淡的故事,并没有小说那么精彩,只是很平缓地讲述一个故事,可是我却回味了很久。
似乎我这个年纪的人,读这样的书,不应该有什么感触,可是偏偏就有了什么感触。可是偏要说什么感触,我也实在说不清是什么。
对的人。可能是城山与容子的那种幸福很容易让人羡慕吧。想起在心理课的一次拍卖上,一个女同学要买爱情,当时好像竞争挺激烈的,还有另外的两个男生,可是都只有一万元,就每个人说为什么想要爱情。那个女生那时候说:想找个对的人陪自己走一生。那时候就记下了这句话,于是看完这本书,就想起这句话。对的人?我又会想,什么人是对的?是喜欢你的人?是你喜欢的人?.……于是又想起有一次看《爱情公寓》,有个男生说: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所以我就笃定地把这个“对的人”定义成:可以和你结婚或者说平平淡淡一起过一辈子的人。他们就是对方的那个对的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后来,一个人的时候,回想起这本书,就会想起一句被无数痴男怨女讲烂的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用我的话来理解就是:两个人手拉手,一起老去。城三与容子估计是目前为止所知道的对这句话的最好现实诠释。果然,最美的爱情是在《诗经》里的。这样的美好,就如“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信誓旦旦,不思其反”那样纯粹简单。无论是现实还是电视剧里,都看过很多人拉着对方的手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看过婚前信誓旦旦的说这句话,婚后过不了多久却三天两头闹着要离婚;看过有男生刚拉着女生的手讲出这句话,没过几天话还是一样,听者却不同了。本是一句很郑重的话,却变得那么随便,不知道有多少个人真正坚持这个简单却笃定的句子。
喜欢与爱。说了很多个喜欢,其实一般人都不知道怎么解释这个东西。发现现在的那些恶俗劣质的偶像剧男主角跟女主角告白的时候用的都是喜欢,两人终成眷属后的互诉衷肠用的是爱。百度百科里喜欢的解释差不多就是爱,可是一般人明显就感觉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曾经听过两个版本的比较恰当的解释。一个版本是某语文老师在发现一个男生给女生写的情书以后跟他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不是给她写乱七八糟的情书,不是下课给人家买买水,不是短信发来发去,也不是周末一起出来唱唱歌聊聊天吃吃饭,而是做一个出色的人。以后的以后,可能还有别的人爱她。你要做的,是把别人都比下去。你要变得优秀,要比其他人都优秀。要相信,未来不止是未知,爱情能改变现实。当然,现在和你说这些还太早,你现在还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喜欢是觉得这个东西好,爱是在喜欢的基础上对他有感情,有得到的欲望,可是很显然,你没有,你只是单纯地觉得这个女生很好,想和她进一步了解,只是单纯的喜欢,不能直接定义成爱……”另一个版本是史铁生在《喜欢与爱》里说:
喜欢但是不爱,爱却又并不喜欢,可见喜欢与爱并不是一码事。喜欢,是看某物好甚至极好,随之而来的念头是:欲占有。爱,则多是看某物不好或还不够好,其实是盼望它好以至非常好,随之而得的激励是:愿付出。
也许,喜欢就是觉得一个事物很美好这种很简单的感觉。当然,在我眼中城三和容子之间应该是有爱情的——无论是在哪个版本的解释下。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们都愿意唯对方付出,两个人走了平平淡淡的一辈子,这样子大概就叫相濡以沫。
那天看到一对90多岁的老夫妻在路上手挽手散步,笑容可掬,于是莫名想起容子和城三,他们很像。也许这样的日子,这样的温情,就是他们同样拥有的。虽然他们并不富有,并不能不为生活小事而犯愁,但是他们却很快乐。他们真正诠释了那句话:人间有味是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