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芳律师复盘杨乐乐事件,学点法律知识很重要!

最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出现的两条执行立案信息涉及到知名主持人杨乐乐,金额分别为30000元和115266元,累计14万多元。随后,一家名为“无衣传媒”的公司就此事公开向杨乐乐道歉,并承诺将尽快支付这笔劳动纠纷的欠款。


杨乐乐为何会卷入这笔金额并不太大的劳动纠纷?

 

“无衣传媒”和杨乐乐是什么关系?

 

该公司又为什么要向杨乐乐道歉?


 

这些问题很快引发网友的极大好奇。那么无论你是吃瓜群众还是一个创业合伙人,哪怕是不参与经营只不过在朋友的公司投点钱全程“打酱油”的那种,我都建议你把这篇文章看完,不仅是因为学点法律知识很重要,有时法律细节还很“要命”。或许恰好懂的那一点基本公司法知识,就能避免和杨乐乐一样,莫名躺枪而成为被执行人。

 

让我们先捋一捋这件事的关系图谱和时间线。

 

首先,我们通过传说中最受机器爬虫青睐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直接检索向杨乐乐道歉的“北京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很快就能查到该公司与其员工“孙超”的两份劳动民事判决书,涉及的金额正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涉及杨乐乐的两笔金额完全吻合。一笔30000元、一笔115266.46元。

 

我们看下判决书内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京03民终15009号:

 

判决:被告北京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孙超报销款30000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19)京03民终15363号:

 

判决:北京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孙超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42806.46元、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10月27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72460元(共计115266.46)。  

 

 

 

这样,基本事实很清楚了。“无衣传媒”拖欠员工孙超工资和报销款,结果被起诉到法院,然后法院判决“无衣传媒”给钱。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无衣传媒”的员工告公司索要工资和报销款合理合法,天经地义,法院也判决了,怎么和杨乐乐扯上了关系?

 

原因有两个:

 

1、“无衣传媒”不执行法院判决

 

2、杨乐乐是“无衣传媒”的前股东

 

判决书显示,“无衣传媒”对法院判决结果有异议,提出孙超打卡记录缺失,经常不到岗,当然更可能是“无衣传媒”的确没钱了。总之“无衣传媒”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执行!

 

法院判决都不执行,那就强制执行!事实上法院也的确这么干了。

 

我们继续通过网络数据的抓取,很快发现一份执行裁定“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执2089号执行裁定”。

 

来看看裁定书怎么说:“被执行人北京无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发现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般来说,“无衣传媒”公司没有什么财产可以被法院执行的,执行环节到这一步就基本进入尾声了。

 

这时“无衣传媒”的员工孙超祭出了一个大招,他去申请执行了“无衣传媒”的前股东,也就是杨乐乐。之所以称杨乐乐为“前股东”,是因为通过天眼查可以查到,杨乐乐在2016年投资“无衣传媒”占股20%;2021年4月已经将全部股权转让了。杨乐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是在她转让股权后3个月也就是2021年7月。

 

 

 

也就是说,杨乐乐并不是直接的债务人,是因为她2016年投资、2021年退出的“无衣传媒”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她被连带追加为执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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