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记思(64)彻底告别职业工作
(作者:辛舌代。请尊重著作权,转发或引用时不要删改作者名称)
去年十二月进入正式退休身份状态到现在,马上就满一周年了。从那时开始维持一年的与原公司的顾问关系,也要结束了。事实上从三月份开始,办好与继任接班者的工作交接后,就彻底停止全职工作,算是已经与职业生涯正式告别了。
自从十八岁上大学读法律专业,到六十岁过后正式结束职业生涯,我在法律的海洋里浸泡了逾四十二年。其中有完整十三年在大学(包括在上海的大学读本科四年和北京读研究生三年,并留校教法律两年,以及在加拿大的大学法学院读书接受再教育四年),然后就在加拿大律师事务所、以及在香港和北京的英国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工作共近十一年(包括成为合伙人和中国办事处负责人七年),以及后来担任跨国公司中国子公司法务部负责人逾十八年。
最早在我四十多岁时,我母亲出于心疼我每天早出晚归忙忙叨叨,又经常国内外出差,似乎很辛苦的样子,就跟我说,人一辈子挣钱是没够的,差不多就行了。她认为我那时挣的钱就应该已经可以够我一辈子吃喝花用了,所以应该可以退休不干了。我当时应该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所以只是不置可否地敷衍了她几句。而我自己那时与别人闲聊偶尔接触到退休之类的话题时,我当时脑子里想的,也跟别人说的是,鉴于我从事的律师职业非常依赖于经验,老律师可以起到其它专业的老人难有的作用,所以我老了以后也会一直把职业工作做到死,或者到脑子糊涂(比如说老年痴呆)为止。在我执业所属的普通法体系里,那是有可能的。
可是世事的发展有时是难以预料的。等到我进入五十多岁,朝着中国法定退休年龄进发的时候,妻子开始不断地吹起了另一种风向。基本意思是,她父母都不长寿,没有好的遗传基因,而她自己已经开始有了一些常见的慢性病。因此希望我能尽早退休,乘着她身体还好的时候,可以多陪她世界各地走走,也能与在海外求学的儿子在一起多呆一些时间。她甚至还像我母亲当年那样,从五十多岁开始,常常会说自己活不了多少年了(虽然我母亲后来健康自理地活到了一百岁才去世)。妻子那样呈现出来的要求,我是完全不能够从任何角度拒绝或反驳的。
于是从那时开始,我就开始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心态,为尽早退休做具体打算和心理准备。到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六十岁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时候,应该算是水到渠成,完全调适到位了。其实,停止全职工作对我而言,在劳动收入方面来说,首先是没有继续职业工作劳动了,其次退休金比起之前的劳动报酬,数量上有几十倍的下降;在人际关系方面来说,从一个在国内近千人小团体内(主体人员大多数是专业人士)被上下重视、被中青年们尊敬仰赖的专家领导,变成了一个在家庭生活中一无是处的笨手笨脚的人;在日常生活模式方面来说,之前近三十年几乎没有离开过工作,连换工作岗位时也基本是无缝连接(在上个单位于周末结束工作,就在下个单位从下周一接着上班),休假时也从未真正将工作暂交给别人代管,突然转换进入彻底脱离全职工作的状态了。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表明,我彻底结束全职工作应该属于一种人生的急流勇退。
不过,这大半年以来,我一直也还在时不时地考虑,是否应该维持一个兼职,继续做一点法律工作,发挥余热。当然,与退休的根本原因相一致,前提必须是平时不需要坐班,可以远程处理工作方面的事情。随着年底的接近,我之前曾经同时拥有过的加、港、英、中四个司法区域的律师资格中,后来仅仅一直在每年缴费维持其有效性到现在的港、加律师执照,又面临是否在新年继续维持的问题(正式做法律工作应该是需要的)。
慢慢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我的思路清晰了。首先,作为一个可能会漫迹天涯,无固定行踪的人,对于真的希望我去发挥余热的机构来说,我无论怎样灵活地安排工作,可能都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公平的。其次,基于多年的思考,以及儿子的促使,并经过近一年的试行,我已经开始能够每天都尽量时不时地为写文章做一点事情(包括考虑话题、要点、搭框架、填补修改内容)。这是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能做的、可以像我儿子希望的那样,保持我的生命处于积极、活跃、产出状态,但是属于业余的事情,因此它没有职业工作的局限。尽管实践已经证明,我最初设想的每天完成一篇文章是不太现实的,但是在几天之内不慌不忙,轻轻松松地完成一篇文章,现在还是完全可以持续的。目前看来,它确实完全有可能成为我后半辈子一直坚持做下去的、可做的事情。尽管经过边尝试边调整,在写作内容上,从曾经考虑过的写自己经历和旁观过的在中国的外企高层故事,到试写过若干篇普法文章,再到从外星人观察地球的角度描述人间种种,到最后落脚在了信马由缰地随手写下自己关于人生的各种所思所想。现在觉得,这种写作,加上自己另外还愿意做的、每天抽空尽量学练一下钢琴、吉他等乐器,以及最近恢复的、基本每天去小区会所运动锻炼,已经完全可以成为我现在退休生活的全部寄托了。它们已经能够使得我的每一天过得很充实,甚至常常有时间不够用的感觉。因此,再有其它任何事情,包括任何职业工作,可能就是对于我现在正常生活的干扰和妨碍了。
因此,决断的时候到了,我可以用本文作为一个仪式,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彻底告别一个老律师的职业工作了。
其实,人生在世,职业工作最后一定是要断的。推而广之,人生中其它一切重要关系,最后也是要断的。无非是被动地断,还是主动地去断的问题。被动地断,最终的形式包括失去体力或智力,乃至死亡。那是有负面的味道的。而主动地去断,则是一种知情的决定,是用自认为更有意义的事情(也可能是无所事事或一片空白)去取代它,尽管可能也还是会有点依依不舍,甚至悲壮的成分,但是总体来说,一定是对自己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利的。当然,前提应该是不伤害、损害别人的利益。而我彻底告别职业工作,应该是完全没有任何顾忌的。
所以,我今后不会再做任何职业工作了。当然,如果将来有一天文思枯竭,没有什么自己的思想可写可记了,或者出于其它什么原因,不写那种文章了,也许我也有可能又回过头来写普法文章,甚至写我律师职业生涯中曾经经历和旁观的故事。但是,那应该也不算是律师的正常职业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