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区工作人员小叶的一封公开信

小叶你好!

      关于彭鹏被踢出他们那栋楼由你们社区组建的网格居民群的事,我等了三天,不来你办公室看来你是不会在群里回复我的了。我之所以希望你回复,是因为你把他说得那么不堪,与我印象中那个似乎温文尔雅的他反差太大,就想知道他是不是如你所说的那样做了。你不回复我,其原因我已在我们E栋网格居民群里你的聊天记录中似乎找到了答案。你说你们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工作“做得多,被逮着质问的机会就多。反倒是不说话,还能避免这些口舌。”因此,你表示“不再重复解释”。我想,这应该就是你不回复我的原因了。

        在这里我首先要解释一下,我将我写的《为小区彭鹏业主被踢出其所在楼栋群鸣不平》这篇小文发在我们E栋网格居民群的原因,只是希望在我们E栋网络居民群不要发生那样的事情,并没有要谁给个回复的意思。是你主动出来解释,说是因为彭鹏“煽动业主”,发表了”不文明言论”才被踢出群的。见你如此了解情况和热心,但又说了个头没说下文,我这才大胆的提出希望你能具体讲一讲。我这不是质疑,只是想知道个究竟而已。你具体讲讲,大概也不能叫”重复解释”吧?

        你对我提出的要求倒是同意了,但却要我去你办公室谈。我家属患有严重的老年痴呆症又双眼瞎,有人看护尚且时常摔倒碰到,况无人时,弄得我出门买菜都只得来去匆匆。你作为社区长驻我们小区,现在又驻足我们这栋楼的工作人员,我相信这个情况你至少不会没有耳闻。你办公室离我家那么远,用你的话来说“这些事也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看来耗时要不少,这叫我怎么敢来?你叫所有“关心好奇”彭鹏被踢事件的业主都可以去办公窒听你讲解,正如我在微信中对你说的,现在生活压力大,大家都很忙,没有几人有大块时间去你办公室听你讲解。叫大家都去,话虽好听,但在我听来似乎你并没有那么诚意,倒有婉拒大家的嫌疑。

      说真的,我当时很疑惑:社区在小区每栋楼建的网格居民群不就是拿来方便大家互通信息的嘛,为什么你要放着这样便捷的交流沟通平台而不用,一定要我去你办公室谈?“有啥子事情,是我们广大业主不能知道的吗?”从其他业主这样的声音中可见,除了关心彭鹏被踢出群这件事的人远不止我一个外,也对你不愿在群里谈感到不解。毕竟彭鹏是小区业主公认的热心业主,业主们关注他很正常。你愿意“统一回复”大家,在群里一说不就更“统一”了么?在群里,你有空时讲,大家有空时看,互不打扰,互不担搁,岂不双便!让更多的人都了解了甚至都受教育了,这是一件大好事,你应做乐做才对呀!

      得不到你的回复,我更加好奇,只得另辟蹊径寻找答案。我翻看了小区各群的聊天记录,因为彭鹏有将自己的思想观点等分享到各群的习惯,然而不管在哪个群,我都没有找到如你所说的彭鹏的那些问题。我又打电活给彭鹏本人询问。可能你是社区在我们小区总负责人的缘故,你不仅在我们E栋网络居民群,也在彭鹏所在的B栋网络居民群。他给发我了一个你与他在他们B栋网络居民群里的聊天记录。看了这个聊天记录,我终于知道了彭鹏被踢出群的始未及原因。

        前面也提到,彭鹏是我们小区的热心业主,许多人都认识他。他曾从事过物业工作,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虽然其思想观点方法不一定都中肯得当,但大家知道他的心是向着业主的,是希望小区变好的。他平时喜欢分享一些事关物业的信息在群里。他被踢那天在群里转发了有人总结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七种情况”的一段话,你在B栋网络居民群看到了,心里不爽了,这应该就是你对我说的彭鹏“煽动业主〞、“不当言论”的根据。其实那”七条”是有国家法律法规支持的,并不是胡说八道,给他加上的那些罪名值得商榷。

        你对那七条似乎特别反感,一见到就立即暗示要踢他出群,并说这是”最后一次提醒你”。彭鹏当然不服,认为都是成年人,是非能自知,根本就不存在谁煽动谁的问题。于是接下来你们就有了一番争论。这期间彭鹏说了这样一句话:“如果强奸者,给受害者洗洗干净,再给买身漂亮衣服,就可以平事?”你对这句话更加反感,谓之“思想真的奇葩”,反问“你自己楞个做过吗?”看来,彭鹏的这句话大概就是你口中的“不文明言论”了。其实他那句话就是打个比方,不管是否贴切,与“不文明”都扯不关系,我们中国还有话丑理端的说法,因此说那句话不文明是你过度解读了。

      然后呢?已没了然后,彭鹏被踢出了B栋网络居民群。谁踢的,这不是癞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如果说我写那篇《为小区彭鹏业主被踢出其所在楼栋群鸣不平》一文时还只是凭对彭鹏的了解信任,那么现在凭事实也只能认定他被踢实属不该。这么踢彭鹏私下的可以做,但经我“鸣文”一分析,再要拿到桌面上来说,可能就有些顾忌了。这大概也是你固执的舍易求难要大家去你办公室谈的原因。

        我们小区的情况,你主管我们小区多年,信息渠道较多,应该比我更了解。我们小区是有一个物业,但却是前物业私相授受进入小区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对这个物业,不仅各政府机关,就连你们街道社区,从法理上都是不予承认的,都称我们小区“无物业管理服务”。这个物业没有通过业主大会选聘并通过,没有与业主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也就罢了,只要服务工作能够做得让业主们认可,这些手续都可以补办。然而它进入后的所作所为却与小区业主的愿望背道而驰,因而反对它的声音才越来越大。

        一说到物业的不作为乱作为,有些业主就只想到小区脏乱差的景象,其实这只是“芝麻”。物业多年不公布且私占小区公区收益,“消防控制室”里的设备全部变成空壳整改时还全部由业主买单;电梯改造违规踢开原厂家巨人电梯公司,作假误导业主签字换成伊士顿电梯。E栋电梯若按《重庆特殊设备检测所》的意见改造,只需几万元就可以解决问题,结果花五十余万之巨由巨人电梯换成伊士顿电梯,而所谓的“新电梯”从一开始就故障不断。更可气的是,更换了一年左右的消防水管,遇到火灾,里面却无水可用,消防员只能从一楼接水带到22楼救火,至使几家受灾,还死了一人。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物管没得到任何处罚,就连向业主公开道歉的话都没有一句。就是受灾人家的赔偿,也是通过起诉物管,才获得。关于物业所作的恶列举不完,有人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我看并不过份。这才是“西瓜”!

      小区存在的上述问题,许多业主不仅看到了“芝麻”,也看到了“西瓜“。那天我与你在E栋网络居民群就彭鹏被踢一事聊天时,有个业主的插言我觉得颇有意思。那位业主在表扬“你工作做的很好”的同时,又指出了一些上述我所讲到和没讲到的事,并提出质疑:作为对小区物业负有监管之责的社区,是不是只考虑了自己的政绩而少考虑了业主利益才发生了那些事?你代表社区负责管理我们小区多年,如果社区有责任,你就没有丁点儿责任吗?若有责任,工作能算做得很好吗?当然有人表扬你,说明你是做了事的,人家是看到的,是肯定的,是感恩的。你对业主有关生活上的询问确实表现得很热心,几乎是有问必答,与你的前任网络管理员有很大的反差,那人哪怕是群里闹翻天她都不会出来说一句话,对比之下让我都很感概。然而对物业存在的问题,其实你也可以反躬自问:我是不是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

        你反感彭鹏转发的那“七条〞,我不是完全不理解。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怕有更多的业主看到那“七条”后会加入不缴物业费的行列。这种想法不能说是错的。说实话,我也不赞成不交物业费,所以我至今不欠物业费分毫。我除了不想有人质疑我是为省几个碎银外,还考虑到物业既然实际存在,好歹人家也在做事,也要银两生存,更主要的是觉得用不交物业费来抵制物业不是个办法,弄不好还会分裂业主这个群体,让小区矛盾变得更复杂。不过我虽不赞成,但我也能理解。业委会始终成立不起来,社区言整改物业又一直没见有啥动静,要驱除物业另聘这条路也走得艰难!各种抵制都试了,似乎都走不通,所以不少业主采用了不交物业费这个下下策,这其中不乏一些党员和干部。不过小区一些业主现在又在温酿一个新的办法解决物业问题,那就是有条件的让现物业合法化。大家认为,物业不正常化,物业就无标准服务,业主也无标准监督,这是物业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当然这是后话,这里不展开说。回到正题,我认为,无论彭鹏发的这个“七条”也好,还是过去发的国家政策他的见解也好,都没犯大法。那个比喻句,你若确实觉得刺眼,可以用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式与他讨论,采取踢出群的方式解决确实显得有些简单粗暴不理智。

        你也许对自己所做的工作很自信,似乎错的都是别人,对的都是自己,然而在我看来并不尽然。你对群众的质疑有意见,对群众的好奇你似乎都觉得不正常。你似乎害怕群众质疑,不喜群众好奇,甚至讨厌群众询问,认为是在添“麻烦”,有事也不愿在群里公开说,这些不是自信,相反,是很不自信。

      看到有的社区工作人员除了发发通知,对群众的询问完全不予理睬,你不觉这是错误,是怠工,是不作为,反倒很欣赏,还以样学样,这更是错误的。

        你对待权力的使用也显得不够谨慎。在使用时没有想过这个权力是纳税人给的,对他们用权要如履薄冰慎之又慎。在踢彭鹏出群这件事上,你纵有什么难言之隐,做之前是不是也应考虑群众会怎么理解,对群众有什么影响?

        上述问题的存在,都是自己没有摆正位置所致。

        前面已提到,社区工作人员是纳税人养起的,纳税人是他们的衣食父母,而他们则应是纳税人的公仆。为纳税人的居民群众办事,为居民群众解惑答疑,是他们的份内事,是他们的基本工作,是他们的天职。有了这样的认识,看人看事就会发生根本的改变。

      只有把所有居民群众当朋友,而不是把质疑的人好奇的人当麻烦,才能对他们好好说话,为他们好好办事。对质疑好奇询问应看成是好事而不是麻烦,说明人家在关注,可以趁机对他们宣讲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趁机对他们灌输自己的有关理念。

      只有这样做,社区工作人员才可以避免与居民群众产生对立情绪,才可以受到居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甚至爱戴,才可以让自己所管理的一方有和谐阳光的局面。

      据说你还是社区的党员干部,这就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要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工作人员,更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居民群众。

      我最后还说一句鸡汤话:眼睛向下看都是别人的错误,眼睛向己看都是自己的问题。不信可以试试,当然这需要心正、胸怀与担当。

        说得太多了,就此打住吧。有些话说得尖锐,也许还有说得不对的,都望海涵。

                                                  E栋居民谦悦历

                                                2024年10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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