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奇怪的动物,奇怪到匪夷所思,所以我同意那个说法:人和人之间的差别,远远大于人和草履虫的差别。这一切的根源,基本都在于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有自己的喜好憎恶,由价值观引起的林林总总,可以如此的不同,截然相反的信念,竟然可以出现在同种族内不同的个体身上,甚至,出现在同一个个体身上。还有比这更诡异的吗?
比如,宗教信仰。同为基督徒,在《玫瑰的名字》这部小说中,有些人藏经绢、储珍奇,不但有世俗社会意义上的富奢,也有传统里的地位和尊重,而另外一些人,就看不惯教皇富得流油,非要说必须贫穷才能传播福音,非苦行才可以开悟见到圣明。一方面来说,其实思想不同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样的不同者之间水火不容。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所以,有人说人是最聪明的东西,人是最愚蠢的东西。这些的起源,依然是人类有自己的“非理性”的价值观。难道,人跟石头的差别,人与植物与动物的差别,人与狗狗与宠物的差别,意识思维与电脑程序的差别,就是这点非理性吗?
也同样匪夷所思的是,人这样水火不容,匪夷所思,人不这样水火不容了,也同样匪夷所思!简直要疯了!!!
我知道丰富多彩才是幸福的本源,如同,人类农耕时代的样子,文艺复兴时候的样子,工业革命时候的样子,互联网时代的样子,可问题是,人类如此再发展几千年,几万年,几亿年,还必须忍受一些显而易见的瑕疵吗?如果这就是人性,那纯“功利”的科学呢?永远达不到一种完善吗?如果真如此,我们保持这种开发的态度,真的有必要,有意义吗?
或者说,探究真理本身就是错了,幸福、爱、活着才更安慰,所以才更真实。
那么,幸福、爱、活着,这本身不就可以是“科学定义”,可以科学研究,可以科学达到吗?
难道,最后必须说,浑浑噩噩的的活成一只猪,也是不错的?!
再进一步的话是,政治正确的说法是:个人价值观还不能论对错,你不能对你自己的爱人,用别人家的jb装硬,所以,有钱难买愿意,你也不能代替别人的脑袋好恶。所以,你就是疯了,也是白白疯掉,所以,在陷入犬儒陷入虚无主义之前,唯一可以把握的,就是理智气壮的继续坚持自己的喜好了。
《玫瑰的名字》这本书的好,正如梁文道在《一千零一夜》里说的,它是个包容的小说,可以做茶余饭后的消遣,也可以做历史的回顾和借鉴,而且,写作上游刃有余的人,才不需要喊打喊杀的告诉你我喜欢什么,你自可以取你愿意看得出来的,你看到没有我看到的,不重要!这也是一种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