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没办法很好地欣赏舞蹈,也很少看人跳舞,直到我喜欢上一个跳舞很好的音乐剧演员。
她的舞蹈让我这种外行都觉得赏心悦目,很多人都说这是因为她的舞蹈动作干净利落,有力量感。但我觉得,她除了干净利落以外,更擅长通过快与慢、力量与柔美的对比,来表达情感、给人非常好的视觉体验。
这样说,可能不太有实感,可以通过一张gif来管中窥豹。
最近,看了一本伊恩·麦克尤恩的中篇小说《在切瑟尔海滩上》。全书188页,大概有2/3的内容都是在描述新婚初夜。两个二十二三岁的青年男女相爱、结婚,去度蜜月,速度很快地,情节就推进到决定要上床。可是直到第115页,这两个人才终于“上了床”。两个人都是第一次,都对这事有着困惑与疑虑,只是这困惑与疑虑也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来自于两个人不同的阶层和成长经历。
于是记忆浮现。
男主角爱德华出身乡村,是个热爱摇滚乐的穷小子。女主角佛罗伦斯则是个热爱古典音乐,立志四重奏的富二代,还(受父亲的影响?)是个性冷淡。两个看起来不甚般配,也不大可能有交集的人,于偶然中相遇。作者刻意描述了他们之前的种种错过“他们俩把各自印象中的牛津地图和实际地图放在一起比较,发现彼此挺能对上号……”,但直到那个“特别的上午”,他们才偶然在一家酒吧里邂逅。 一边是初夜的“前景”,一边是两人回忆的“后景”,互相交织,让读者对两个人的成长经历有了细致的了解。
最终,初次的性事失败了。佛罗伦斯跑出去,到了海滩上那漫长的石砾道。爱德华在开始的震惊与失望情绪后,还是决定去找她。后来,爱德华曾经想过“他本来可以冲着弗洛伦斯喊出来的,他本来可以去追她的“如果他当时真的这样做了,那也许结果会不同,毕竟他们深深相爱过。但事实是“他只是冷冰冰地站着,理直气壮,一言不发,看着她沿着海滩匆匆离去……”然后,他们取消了婚约。
直到这里,描述的节奏都很和缓,是1/16的慢镜头,但从这里开始,叙述的节奏陡然加快,像16倍速播放一样刷刷而过。短短几页,作者就交代了爱德华后续所有的人生经历。他还是喜欢摇滚,做的也是相关的生意,既然他从来不喜欢、无法欣赏古典音乐,他自然也不会知道弗洛伦斯最后真的与伙伴们一起演奏四重奏,获得了很大成功。两个人自此从无交集,但他后来还是会想起这一夜,会惊讶怎么会让她跑掉。
叙事节奏的改变就像平静的河流顺势而下,一泻千里。在这种快与慢的对比中,这一夜之于一生的重要性,就此凸显。人的一生漫长,但总有一个或几个节点显得尤为重要。也许这些节点的重要性并未在当下显示,但当我们拉长时间的维度,就能看到。
不管是故事文本,还是舞蹈,抑或其他的文艺形式,对速度的把握总是显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