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起当初被我丢掉的珍宝

把思绪往后拉个两三年,那会我的性格不算好,自卑、封闭、妄自菲薄。与丑小鸭相比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一个也没有任何闪光点,卑微到尘埃里的那种人。唯一的爱好就是阅读,写字。后来同事说我是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一个人,想想也是,当时为了写一篇文章能在房间里一天不吃不喝,琢磨着怎么写能把这个人物写的鲜活,怎么能把情节写的引人入胜。逐字逐句的推敲。想来那是我学生时代最好的时光。现在,我变得外向,慢慢的善于与人交往,却丢失了我最好的东西,某天幡然醒悟,想要继续下去,谨以此文,来作为我写字生涯的开端。

图片发自简生1997


任何事情在还没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之前犹如长征,坚持不懈才能迎来新天地。我会坚持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愿屈于眼前的苟且还有死水微澜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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