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 象
出乎意料,我最近才知道,一直自我感觉良好的自己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原来并不怎么。
云说:第一次见到我,其实是不喜欢我的,甚至还感觉我有点讨人厌,不声不响地坐在一角傻笑———呜呜,我怀疑她在形容一只灰溜溜的小老鼠。
风说:初初认识我的时候,感觉不到我有什么特别,只觉得我过于沉默。真正开始了解我,并接受我的时候,是在QQ里。张扬、调皮、热情、机敏得让她吃惊,哪里还是那个坐上一晚也可以不说一句话的不起眼的小女子。
风还告诉我,她的朋友对我的印象,一字曰:怪———大热天,穿着厚厚的衣服,飘飘忽忽的让人难以看透。在得知我喜欢文学的时候,她们的反应竟然都是不敢相信。
缠问亲,亲告诉我:我给他的第一印象是有点坏———对谁都端起灿烂的笑脸,谈笑风生,热情泛滥得简直让他不耻为伍,谁知道相处下来,竟然对我越来越爱……
———呜呼,难为我一直自以为乖巧伶俐,人见人爱。
诚然,我是一个慢热的人,几乎从来不会对某一个人或某一件东西“一见钟情”,那怕是一首歌曲,我也需要慢慢地了解,慢慢地认同,慢慢地接受,最后才会慢慢地深爱———能让我爱上的东西都是我命中的慢性毒药,销骨蚀魂,欲罢不能。只不过,结局就算是惊天地,泣鬼神,而过程都必是缓慢的。我像是呆头呆脑的玉米,需要耐心地撕开层层防护,才能看见我的有丰盈;又像是狰狞的榴梿,外貌与气味或许会让人避之不及,但只要勇敢的接近,剥开厚重的外壳,用心地品味,就会发现,我的心房是多么的温柔缠绵,滋味是多么的香甜诱人……
突然想起我的旧同事对我的印象,她们都说我聪明能干,妩媚可人,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如今想来,大概是因为曾经的朝夕相处,让她们看透了我有意无意布下的伪装,了解到了我的本质。
“开石方见玉,排沙始遇金”,我的简简单单的好原来也需要时间来证明。
L在信里说:你其实就是一座覆盖着白雪的火山,外表纯净有点冷,但内心却荡漾着炽热的溶岩,也许你在等着一个打开你火山口的人,也许只有等到那一天,你炽热的光芒将会让世人吃惊。
到底是从文的人,目光敏锐,言谈不俗。但我估计,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根本就是没有印象。因为,我依稀仿佛记得,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是左眼都不瞧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