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我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有了很大程度的增加,同样未成年人同外界的联络也便利、广泛了许多,由此引发出的未成年人的问题也在日益增多。
为了防止自己的孩子因为做错事、走错路而耽误了大好前程,好多父母对其子女的社交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干涉,导致了很多未成年人的反感,甚至有的孩子打算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隐私。
那么未成年人到底有没有隐私权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从法律上来说未成年人是具备隐私权的,可是作为未成年人,对好多事情的判断都是不成熟的,甚至无法区分对错。对于那些正值叛逆期的少年们,错误的决定引起的犯错甚至犯罪的概率还是很大的,这个时候法律是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的。
你觉得未成年人在父母的面前该不该享有隐私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