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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上的分类 关于行为主体,刑法上有三种分类: 1.纯正的自然人犯罪,是指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 2.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构成的...
1.“部分实行,全部负责”原则适用于共同实行犯之间。教唆犯、帮助犯对实行犯制造的结果是否负责,关键看教唆犯、帮助犯是否引起、促进实行犯的违法结果...
危害行为=行为对法益制造危险+制造的是法律不允许的危险
以下先前行为,能否产生作为义务? 正当防卫→存在观点展示,多数说认为,有可能造成防卫过当,有防止过当结果发生的义务 紧急避险→产生作为义务 犯罪...
作为的故意杀人:有通常的致命危险。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尽管也有积极的举动(把人抱入草丛),但行为没有通常的致命危险。 结论:不能说有积极的举动,...
1.A项,行政立法程序只有30一个数字。 C项,或者常务会议。
1.B项,或者传批。(大事开会,小事传批。) 2.D项,有两个错误,(1)充分协商,(2)报国务院决定,或者国务院领导协调。
1.A项,审判时17+4=21,是成年人。 2.B项,犯罪时不满18,法院立案时不满20。嫌疑人21,就算22在校生,也是可以少年庭,不是应当少...
1.B项,减刑、假释案件,基层法院没有管辖权。应该是中院、高院。 2.C项,满、赦→解;收、死→终。 3.D项,谁决定(看是否交付)监外、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