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惊魂2小时。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 我在这个著名的“蓝色之城”,按照与昨天相反的方向,走出客栈,继续闲逛。 拐进巷子,先看见这三只碗。 印度讲究万物和谐,这是喂那些路...

印度惊魂2小时。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 我在这个著名的“蓝色之城”,按照与昨天相反的方向,走出客栈,继续闲逛。 拐进巷子,先看见这三只碗。 印度讲究万物和谐,这是喂那些路...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突然很喜欢傍晚,喜欢在傍晚时散步、写东西、看书、听班得瑞的钢琴曲等等,干一切自己喜欢的、想去做的事情。 喜欢在此时一个人安静地发呆,想想这个万家团...
愿化成棵树那样没有情绪四季之后还可重生阳光透过树叶间隙中透莹发光别有一番独特树叶 你们可还开心?
就像我一个中专生 要活成我自己想要
那些年,贴在一个二本学校学生身上的那些标签文/追风筝的哈桑 首语:如果你觉得这只是一篇满眼看去都是抱怨的文章,用偏激来引起共鸣,那你就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我只想记录,那些真实发生在我青春里的事。 若能引起思考,则为...
硕大的秃鹫在湛蓝的天空 盘旋当桑烟滚滚时杜垂杰哇 一切就绪 包裹着白布的逝者夏朵将把他 撕碎 带走成为雪山上的黑泥那是唯一获得永恒的方式 铜钦吹出的音符把沉重的召唤 ...
我也暗恋过一个男生 他不知道 我的朋友也不知道 只有我自己知道 半年后 听说她有伴了 那天泪不由的流出 我不祝福他 只望顺其自然
暗恋,是一个人的朝圣有些人,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但还是爱上了,谁都会遇到这样的人。 很喜欢博尔赫斯笔下的一个故事。 一支所向披靡的军队从巨大的城堡出发,一路东征西伐,翻山越岭,穿过沙漠,历经磨难...
一见钟情,一厢情愿,无始无终。 从一开始,半字不说,我也不表达。 本以打算好,做好准备,可 你已有伴。
文/静若幽兰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 不经意间,听着这首再熟悉不过的老歌,猛觉得它是那样的深情,意境深远。记得上小学几年级的时候,每...
第一次听《南山南》这首歌是大一的时候,听惯了流行歌的我第一反应就是哇塞这首歌好棒,歌词就像诗一样醉人。果断收藏,每天都在单曲循环,甚至拉上班里一个爱好摄影的朋友,去海边拍了一...
我觉得民谣就应该小众,烂大街了就跟小苹果了一样只有口水没有故事~
喜欢,就是喜欢,她就在那里,不随时光变老,不因曝光而羞涩,只为内心里曾经的悸动,那一片荒芜里的惊雷。
这篇文章深有感触。我先前就成为了文中那批自私的人了。可能我占有欲强,原本别人都没听过的歌只在我的歌表里,却因为一位明星翻唱,仿佛全世界都知道这首歌了。人人都会出来说几句民谣那个南山南还不错balabalabala…却不知道民谣还有很多其他的歌很好听,就知道听了首南山南自以为很了解民谣,开始标榜自己的特立独行的品味。这样的人装逼嫌疑重,也玷污了我心目中的民谣。
据我所知,把《董小姐》唱火的那个快男叫左立,而不是陈翔。
一个人的孤独是一群人的狂欢。
我喜欢一首歌多半是先喜欢歌词,然后才会喜欢一首歌,就像喜欢上薛之谦的《绅士》,也是在知道前女友要结婚了,晚上八点长途奔袭200公里从老家到她面前就为了见她一面而已~“我忍不住从背后抱了一下,尺度掌握在不能说想你啊,你就当刚认识的绅士闹了个笑话”~当一首歌的意境和你当时无法说出来的心情发生碰撞的时候,你就更容易接受这首歌~当然喜欢一首歌,单曲循环一首歌也只是它是我想说的,想表达的而已~~
几个歌手听下来,最后还是喜欢尧十三,当然还有花粥。对于马頔,就目前来看,我觉得他其它的歌再没有能超越南山南了,其它的词曲里总会有种添加了矫揉造作的情绪在里面,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抱一把吉他唱大雪里艳阳纷飞的他了。至于宋胖子,一万个人有一万个董小姐,可我只有一个莉莉安。暑假里被同学安利了斑马斑马,而现在斑马的尾巴受的伤都好了;还有一座安和桥,算是我对于他的最后留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