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诩身为万物灵长的人类,在面对此类事情的时候却无时不在透露着“人命无论如何高过野兽”。原来所谓的众生平等不过是一句遮羞布。
作者举的例子主观色彩好像太重。比方说射杀大猩猩那个,事后抗议动物园举措的海了去了,因为所谓大猩猩的凶猛压根就是电影里渲染出来的。野生灵长类中大猩猩其实是相当温顺的,危险性远远小于黑猩猩。
前几年阿拉斯加也发生过一起棕熊袭击并杀死猎人的案件。当地工作人员在调查清楚后认为,这名猎人在狩猎中违背了诸多禁令,棕熊袭击他属于正当防卫,因此将棕熊判定“无罪”。
最后再回归这件事本身,作为一个逝者我们当然要予以尊重,他的亲人更是无辜受害者,但过度渲染“亡者为大”,反诘动物园的罪责,容易营造一种集体不负责的观念氛围。在中国一向都是法不责众,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基于违规的人多了抓不过来。
从动物园的角度来说,当然不希望游客逃票,安全问题且不论,每逃一个都少挣100多块钱,问题是那么一大片地方,人要是想逃票进入总还是有办法的,根本就拦不住,就连戒备森严的监狱都时常有越狱的发生,何况是自负盈亏的动物园呢?
我理解作者的意思,但我希望作者的立场能够更客观更中立一些,而不是秉承一味怜悯弱者的政治正确视角。动物园的责任自有法律去裁决,但每个人的规则意识和公民意识则是关乎到我们自身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