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轻诺必寡信
----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三章
如果一个人经常轻易答应别人事情,那么这个人的信用必然很单薄。
我们在看古装电视剧里的人,皇上布置任务后经常最后说的一个字就是:诺。意思就是知道了,答应你了。那就必须要做到,做不到回来可能就要被皇上处罚了。现在单用一个诺的比较少,如果单一诺指的是语言上答应了,但是行动上还没开始做。而现在我们经常讲的是承诺,承是承担,指要为说的话用行动来负责,要完成自己的诺言。
在生活中是不是也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人?有的人站起来说这个事情我搞得定,我来。承诺的时候拍得胸前的肋骨都快断了,可最后结果呢?似乎不太理想。这种事情往往在酒局上遇到的是最多的,在人多的时候总喜欢显摆,这就轻易地把自己的信用丢掉了。
说话是最无力的,只有用行动来捍卫自己的诚信。我有一个朋友,他是浙江的,好多年前他每次见到我总是说下次回来的时候给你带海鲜大礼包,那都是我们自己晒,好吃的不得了,到现在我都等了十几年了还没等到。我非常理解他,工作非常忙,也到处飞,倒也不是在乎这点大礼包,只是想起这些的事情时,我经常也会想想自己有没有答应过别人而又没有做到的呢?哪怕一点点小事情,也许自己无所谓,但是别人记在心里。所以他给我深深地上了一课,做不到的事情千万不能在人前轻易答应他人,自己无心忽略了,可能是一次诚信的打折,既然答应了那就必须做到。
我在公司开会的时候经常会答应一些事情,但是事情一多,回头可能自己都忘记了,所以我要求我们的行政每次都要做会议纪要,而且必须要把我说过的话全部都去做到,要是我没做到就拿着我说的话来提醒我,没有任何前提条件,只要答应了就必须完成。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一个好员工,是在帮助老板成为一个信守承诺的老板,帮助企业成为一个信守承诺的好企业,所以诚信在我们企业价值观排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