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再无聊的看新闻时,看见了一则是关于中国的中学校园暴力的新闻。突然间就想起了自己初中的校园时光,害怕,恐惧……还有过开心的时光。
我的初中是在陕南的一个小镇的中学度过的,学校环境和其他山区学校相比一般。因学校周围有很多小混混,所以学校也有很多兼职着混混的学生。打架是常有的事,打老师,打同学。认识的不认识的,性格张扬的内向的。看你不爽就找个借口把人往宿舍一塞,或者把人叫到厕所,甚至直接下课再操场就打人的也有,在者就是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把人堵进人少的巷子里。我所见过的就是在我们女生宿舍,13,4岁的女孩子,哪里见过这种架势,我瑟瑟的躲在被窝里听见她们把那个女生从被窝拉起来,一脚踹到地上,在揪出头发问她知道为什么打你吗?原因就是太内向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忘记打了多久,只记得当时自己吓得在被窝里动都不敢动一下,等到人走了,想去拉被打的女孩子的时候,腿已经麻了。当时还在宿舍说去报警,告诉老师等办法,但是这些都被否决,老师管了能管多久,告诉老师下次会被打的更惨,说不定一个宿舍十几个人都会受牵连。报警,没有证据证明是她们,警察会相信我们吗?相信了请打人的去警察局问问,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啊。结果是在挨几次打。打人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什么呢?人身安全?可是为什么各地都会出现那么多的未成年人打架?甚至很多打架失手致未成年人死亡,未成年人凶手就是被教育,家长赔钱这就结束了。未成年人我们应该保护未成年人,可这不是保护,是溺爱。
在校园暴力面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反而就像是弱者定律一样。 弱者,我们应该保护,关心。可就是弱者就是利用我们是弱者的标记在逼迫人们记得他是弱者,我们要帮助照顾弱者。不帮我们就是坏人。弱不是一种要挟他人的本事。
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