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暖风聊“共生”和“共生绞杀”。其实我第一次真正了解共生绞杀是在武志红老师聊吴谢宇的案子的时候。那时候我无比认同。通过昨晚的探讨,我觉得对“共生”以及“共生绞杀”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共生绞杀是西方心理学的概念。我现在觉得这个词儿太有冲击力了,不适合用在家庭教育中(当然只是个人拙见)。
首先从人性来说:共生是人性的第一需求。小婴儿来到世界上首先要满足共生需求。但是我们知道不是每个妈妈都有稳定的内核(可以说是绝大多数妈妈都没有)。所以小婴儿的共生需求无法得到很好的满足。那么在他成长过程中必然会有创伤。不可能有人格的完全独立(再经过代代复制)
因此共生几乎是绝对存在的现象(很少有人能够做到界限完全清晰,需要极大的觉知力)。
其次是中国人以前多数是家族共居的,共生是不可少的部分。
如果共生几乎都存在。那么不如看共生的积极意义。
1.比如说家族中某个人出现了困难,家族全体人员去帮忙,无论方式好坏,对于这个出现困难的家人来说是一种力量感。
2.共生除了婴儿的共生需求外,一般是父母主动和孩子共生。因为孩子爱爸爸妈妈,所以孩子经常会愿意配合爸爸妈妈,这是爱的表现。我们如果能从这个角度去唤醒爸爸妈妈的觉知,这也说明共生有积极意义(让父母看到孩子的爱)。
3.在共生关系中一定有投射。如果父母能够从这方面提升自己的觉知力。也说明共生有积极意义。生活是道场,关系则是修身的必须路径。
说完了共生的积极意义,再来看绞杀。
我坚信人性的底层是善良。一个妈妈不会在有意识的情况下绞杀自己的孩子。善良的人性+妈妈的母性,让妈妈有本能爱孩子的能力。可是因为成长环境的影响。这个能力丧失了或者被隐藏了。
所以我不太认同用”绞杀“这个词,用在妈妈们身上。
谁不想好好爱孩子,谁不想做好妈妈呢?
最后我的逻辑是:承认共生的存在——看到共生的积极意义——唤醒妈妈的觉知——提升觉知力——完成课题分离。
孩子需要同理心,妈妈们更需要,在做家庭教育指导时,我会更希望让妈妈知道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合理的,都是允许的,我们的目光需要放在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上。而不是评判自己的过去上。
还是那句话:教育不是批评谁做得好, 谁做得不好,而是让更多的人觉醒。做更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