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之非,当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迹,
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不必深究其心。
这句话是出自清朝金樱之口还是弘一法师李叔同之口,已不再重要,任何有哲理的名言一旦被谁掌握,那就成他的了,只要不是学术上的引用,谁说的都无伤大雅。
议论一个人的过错,应当从他做这件事情时的初心开始探究,不可以只拘泥于他造成的后果。赞扬一个人的善举,应该从他做这件事带来的影响,而不需要深入探究他当时的本心。那么是不是他好心办了坏事,即使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也无关紧要?是不是他别有用心地做了件大好事,即使用心不纯也应该得到赞扬?评价一个人是要看重动机呢还是看结果?好的动机,有了好的结果,固然完美,很多时候动机和结果往往背道而驰。
天底下,应该没有一对父母在教育子女这件事情上,是不为子女好的。经常苦口婆心地对女儿讲:“尽量少看书,少用眼,多休息。”女儿呢表面应承你,回头就管自己想看还得看,左耳进右耳出。有时候,听得烦了,还跟你顶几句或是跑到自己房间生闷气。跟她讲:“我们都是为了你好。”她也不以为然。结果呢嫌弃我们唠叨,眼睛也没保护好。
有的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给自己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报了很多兴趣班,假期的时候,不是浸泡在兴趣班的海洋里,就是徜徉在兴趣班的路上。不仅花时间花大价钱,更花精力,把孩子安排得满满的动弹不得。动机不要太好,结果等孩子到了高中就什么也不想学了,成绩一塌糊涂,更不要说考上名校了。很显然,有一种好叫父母觉得好,子女未必消受得了。
据传,有一户人家,晚上遭小偷行窃,半夜惊醒,发现煤气泄漏,全家逃过一劫。于是,全家对小偷感恩戴德,认为是小偷救了全家人的性命。小偷成了救人与危难之中的英雄了。这简直撞了狗屎运了。小偷哪有那么好心,是你们自己警惕新高,既发现了小偷又发现了煤气泄漏。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也要深究其心。不然很难做出公平合理的评价。
论人之非,当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迹,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不必深究其心。这话更多的是想告诉我们,凡事应该往好的方面想,多看到别人的优点好处,少去戳别人的痛处短处。但如果是关乎一个人本质上品行不端甚至影响恶劣的话,那么这样的处事原则显然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