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是在哪里听到“关于写作,一只鸟接着一只鸟”之说的,单听这个书名就蛮有意思的,于是当即在网上买了。
这是我第一次买关于写作的理论书。虽然我一直来都很喜欢写写,也坚持着有东西想写的话就写写,但也仅限于写写,我没有想到我会去看“写作”方面的书,并且把自己和“写作”联系起来。
本书作者安.拉莫特,是美国女作家,也是一个老师,教学写作,整本书就像,她把上课时所说的话一字不漏地记录下来,看她的书更像是在跟着她上课,书的每个小节便是一个课时,看这本书就是一节课一节课地跟着她来,内容由浅入深。
对于刚开始接触写作的我来说,开始还显容易,书也更容易看进去,看到后面就感觉有点吃力,或者说是自己没有耐心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完吧。在写这篇文字时,老实说我只看完了书的四分之三,还有四分之一我没有看。
喜欢她说“当作家的好处之一,便是它给了你一个理由去做任何事,去任何地方挖掘、探索”。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她关于初稿的认知。“初稿通常很烂,所有优秀的作家都免不了,这也是他们最后能写出尚可的第二份和出色的第三份草稿的原因”。“唯一能让我写出任何成果的诀窍,是写下真的、真的烂到极点的初稿”。
“初稿是小孩的游戏之作,你大可畅所欲言,无所顾忌,因为,你心知没有人会读到,稍后再修改也无妨。你可以任由内心孩子气的那一面将脑海里的任何声音和景象引得出来,让他们化为文字”。看到这些话,我们还有什么不敢去写的呢,开始动笔吧,毫无顾忌地写,让自己的手指动起来。
因为这些,虽然心里不害怕,毫无顾忌,手指也准备动起来了,可是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在从哪里着手,怎么办?
作者在开篇便说到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从自己的童年往事着手,一头跳进你的回忆,沉浸其中,并将所要记得的事尽可能照实写下”。
这些话对我很受启发。看到后,我脑子里立刻跳出来童年的很多事情,有趣的,伤心的事都争先恐后地要挤出来,我立马打开了电脑,写下了“记忆中,重男轻女那些事”这篇文章,3299个字,大概只用了一个半小时,果然,“所有有本事撑过童年的人,一辈子都不缺题材可写”。
“写小说就像夜间开车,你的视线只达车头灯照到的范围,但是你还是能这样走完整段路,你无须知道自己将去何方,也不用看见目的地或途经的一切,你只有能看清前方两三英尺的范围即可”
总的一句话,写作就是“只要一只鸟接着一只鸟,按部就班地写”。
此刻的自己可能就是这样的状态,不去考虑目的地和途经的一切,只要能看清前方两三英尺的范围,然后一只鸟接着一只鸟,按部就班地写,为此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