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在想要阅读这本书之前,我最被感动的就是这句话。
我想好好地读完这本书,然后写下一些东西。
先来谈谈主人公查尔斯思特里克兰德,他这个人似乎带有矛盾色彩。他最初开始拥有着无比美妙的生活,一个深情真挚爱他的妻子,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和一个有着固定收入稳定的工作。我相信就算现在,都有很多人渴慕这样的日子。但是实际是他从不与人欢笑,常常沉默,跟他聊不了几句就难以继续下去。对吧,你也看出来了,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生活。哪怕过去了16年,他都从没抱怨过一句,但他还是在某一个晚餐前选择跑到巴黎去,画画。看到这儿,我都忍不住感叹:“嘿!老兄,你怎么回事?”思特里克兰德在巴黎几个星期里只吃面包度日,住在一间极其简陋的旅店房里,固定只去一个咖啡馆里喝酒,下棋。他向人借钱买颜料,“提着裤腰带”过日子,落魄至极。
“与记忆中他相比,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的他显得更高大一些。他穿着旧上衣,胡须有点儿长,看起来很长时间没有刮了。我上次与他相见的时候,他将自己收拾得十分整齐干净,但是看起来却有些不自在;如今,他不修边幅,邋里邋遢,但神态却显得很自然。”
此处是一对对比,我们显而易见看出了思特里克兰德前后的变化,他因为逃出枷锁而自由,而自然了。说到这,我真的都羡慕起来他的勇气与毅力。因为此后他一直在走画画这条路。但不同的是他不追求钱财,名利,(他起初不愿意别人看他的画,更不会出卖。每次画完之后他对别人拿走他的画都无所谓,甚至是他在生病期间用生命的气息画完了整间屋子的墙壁,最后依然要求妻子爱塔一定亲自烧掉它。)。这世界上不慕名利的人多了去了,可惜连梵高都做不到他如此任性,洒脱。
他真得很不一样。他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管你是黑眼睛,还是蓝眼睛——反正最终看待一件事情意见都趋向了一致。(这真得很可怕)他的妻子最先与“我”接触。“作为他的妻子,我对他是很喜欢的。”“我觉得我对他会很喜欢。”,在文章里,“我”很愉快与这样一位通情达理的女士交往,后来当思特里克兰德离开,周围的人都觉得她可怜,认为思特里克兰德在背地里有女人。“我”也因此感到她的虚伪与强烈的虚荣心。我不否认这样一位妻子真的很爱自己的丈夫,她为此“虚荣”也不为过。因为她也从不厌烦丈夫的呆板和沉闷。直到“我”从巴黎探望思特里克兰德回来,“我”告诉她们真相,她也终于知道他不会回来了,哪怕她都可以原谅丈夫有外遇。因为她明白,她战胜得了爱情,却无法战胜他的梦想。
思特里克兰德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绝情。他觉得自己付出了16年也该对得起妻子和孩子,所以他无牵无挂地离开。他认为朋友戴尔克施特略夫对他的帮助是一种习性,“他就是愿意为人服务”,甚至后来他“拐”走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也没有丝毫愧疚感。他需要勃朗什是因为他要画一位裸体女人,而勃朗什正是因为是一个有身材的女人。可当他“利用”完之后,他又再次丢弃她。勃朗什喝下草酸自杀。这样的人令朋友颓丧,令女人为之受伤死亡,他自私、可恨、倨傲,却无法让人真正恨他。而戏剧性地,施特略夫在看到他的那幅裸体女人画后原谅了他。为什么呢?施特略夫也是一个在追求美的人,他会为了“美”而放下-----仇恨,嫉妒,无知。这就是思特里克兰德画的魅力,令无数人为之疯狂。
还有后来的蒂阿瑞,布吕诺船长,库特斯拉医生,爱塔。他们每个人都爱思特里克兰德。
书中讲到艺术,它说:“艺术是表露情感的一种方式,艺术所用的语言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语言。”这似乎又向我们解释了书中的人都愿意为思特里克兰德付出的原因。因为他画的艺术,足以让我们每个人都原谅他的,任何缺陷。
那么这本书到底在讲什么?我在阅读之前看到书的序言,“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特别是正文之前还有几段文字,也是关于梦想的。但是读完后,我并不认为这是一本关于梦想的书籍。我反而看见了很多人对思特里克兰德古怪倔强性格的一种关爱,理解,对艺术美的追求。这是否也是作者的一种心境。毛姆在童年时期曾因为身材矮小被同龄人欺负,性格变得孤僻。加上他幼年就丧失双亲。且不说他以后如何,至少在他童年这段日子里,毛姆一定非常渴望他人的理解与陪伴,思特里克兰德的身上多多少少也寄予了作者的一点希望与追求。“对于他这种的人,我总是怜悯不已。”布吕诺船长曾对“我”说过这样一段话。可是对于这样一个一点儿也不关心外界,抛弃了世界的人来说,他难道需要别人的怜悯吗?但是作者毛姆在内心深处是否需要呢?
在如今的世界里,一无所求两手空空地去追求梦想的人很多,可是没有人会关心的。他们以为自己高尚,可是高尚能当饭吃吗?以为自己死后会出名,这是痴人说梦话。他们没有将完整的一颗心放在梦想上,无论忍耐多大的寂寞,都不会有出路的。我对这类人从心底上说,这是对梦想变态的浮夸。我还是希望读者们能将思特里克兰德与这类人分开,思特里克兰德对待画画是完完全全的一心一意,哪怕你告诉他,全世界的人都诋毁诬蔑瞧不起他,恐怕那时他一定会说:“让他们去想吧。我不在意,我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