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来“啃”这本有点挑战性的书籍。
我们今天共读的内容是译文中卷---答顾东桥书中的部分(P101-109),通过阳明先生与顾东桥之间的书信往来,继续了解阳明心学的真谛。
4. 关于朱熹先生的“即物穷理”,阳明先生说是玩物丧志,学生有所疑惑。
阳明先生之所以这么说,是认为朱熹先生所谓“格物”,是指在事物中穷究事物的天理;“即物穷理”,是从各种事物中寻求其原来的天理。
这是把心与理分开为二了。
在这里阳明先生举了“在父母那里求孝,在孩子那里求良知”的例子。
如果孝在父母身上,父母去世,孝的理在我心里是不是就消失了?
如果看到孩子落井,施救的良知若在孩子身上,我心里恻隐的理是不是就不存在了?
所以,阳明先生一直强调的合一,是从本源出发。他所说的“致知格物”,是将内心的良知落实到各种事物之中。
落实内心的良知,即为“致知”;各种事物都得到理,即为“格物”。
5. 关于来信说:通过“学、问、思、辨”深谙天下之理,知晓善恶的起因、真伪的分别,不让其肆意放纵。
阳明先生的答复则是:学、问、思、辨、行,都是学习的方法,没有学而不去实行的。
能够明辨,能够慎思,能够审问,能够学习,还要持之以恒地下功夫,这就叫作笃行。并不是说在学、问、思、辨之后,才肯着手去行。
它们其实是同一件事。
也就是阳明先生一直强调的:心、理合一为本体,知行并进是功夫。
读到这里,不由得又想到了那句话:“为什么懂了这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
答案或许就在“笃行”这两个字上。
善恶的起因、真伪的分别,不能离开内心的良知,不然如何体察呢?所以,万事万物的理,还是要在内心做功夫。
6. 关于“致知明德,但不要即物穷理;格物,就是格掉自己心中不纯正的东西”,这些是否与道不吻合。
阳明先生认为,“格物致知,正是为了穷尽天理。”
如果一个人能随时随物省察人心中的天理,发现本有的良知,最终就能确立起最根本的本体,走在最终极的道路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只谈空虚寂静,不能在事物中省察人心的天理,以发现本有的良知,便容易抛弃伦理,以寂灭虚无为平常。
这有点像我们所说的“最好的修行场所在红尘俗事,以出世之心入世修行”。
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人、事、物,分分钟检验着我们这颗心。而心中的虚灵明觉(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为直觉),就是先生说的良知。
也是我们很多时候听到的:用你的心去感受当前的事物,可以得出最直接、最正确的结论。
说到底,“穷理”包含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功夫;而“格物”,必须再说致知、诚意、正心,格物的功夫才会完整而严密。
7. 关于“诚意、致知、格物”的阐释。
以怎样让父母冬暖夏凉,怎样恰当地奉养父母为例。
想让父母冬暖夏凉、想恰当地奉养父母,这些都只是意念。
只有切实实行了这个意念,并且在做的时候感到愉快而没有违心的感觉,这才叫诚意;
知道如何使父母冬暖夏凉、奉养得宜,这是知;
切实运用使父母使父母冬暖夏凉、奉养得宜的知识并切实做到,叫“致知”。
做让父母冬暖夏凉、恰当地奉养父母的事,是所说的物;
对于这些事完全按良知所了解的方式来进行没有分毫保留,才能称得上“格物”。
8. 关于“如何把握道和良知良能的正常与异常、过分与不及之间的是非准则。”
阳明先生认为,“道的大原则一般人都很容易理解,但是后来的学习者疏忽了那些容易理解的道而不去遵循,却把难以明白的东西作为学问。”
这也是愚笨的人和圣人之间的差别。
致良知(践行良知)以精察心中的天理是关键。
对于随时可变的细节、条目等,有规矩、有尺度、能践行良知,这些变化就能应付自如。
所以,还是要在内心良知的细微处研究。而致知,必须体现在行动上,没有行动就不是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