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小区物业管理群里通知,要求业主几月几号前务必要缴清新年度物业管理费,如若不按期缴纳将依法走司法程序。
看到这个通知时,感觉有些可笑。司法好像只为物业公司服务似的,他们想如何就如何。我所住的这个小区,原本物管特优,整个小区安全、干净、整洁,物业和业主各守各的责,相处是十分和谐的,物管工作也是业主较为认同并深获赞誉的。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换了一家。开始对业主挺客气,后来便慢慢地松懈下来。小区开始出现卫生工作要业主一再反映才有所改善,修理工作要一催再催才会去解决,近期甚至出现业主家里失窃的情况、养宠物不妥善管理的情况等等诸如此类。各业主反映问题的热情随着物业解决问题效率低下而锐减,直至好些业主采取不缴纳物管费的方式来与之对抗。所以,有了今天物业说要走司法程序一说。
走司法程序,业主也是可以的。翻翻我们国家的物业管理法和本省物管条例,对着这些内容到法庭上去和物管公司说一说有何不可,也纠一纠很多物业公司的做法和对业主摆出来的"大爷"态度,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物业服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