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X:
见信好
写信只是想模仿冯唐的《三十二大》,我并没想好你是谁,或许只是个想要书写的对象而已。模仿这件事情是最近开始的,可是冯唐的文笔我模仿不来,很想要有那样简单粗暴的表达方式,直率的如同鸡鸡的肿胀,可是我写出来只能算个粗鄙。虽说不算不堪入目,但也完全算不上锦上添花。
在没落笔之前内心激扬文字千千万,现在竟都想不起来一半,记忆力是个靠不住的东西,特别是在文学创作上。灵感总是稍纵即逝,攥在手里都艰难万分,就跟高中时背的历史事件、大事年表似的,高考一过,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其实我很喜欢写信,也挺擅长。很多鸡毛蒜皮的事情都会在我搜肠刮肚的过程中被我一点点拎出来,跟绑成一串的粽子似的。我小学的时候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笔友,但是后来邮递员连明信片都懒得投递,QQ也代替了写信,就再也没有寄过了。但我还是会写,写信的时候总是能免去见面掏心诉衷肠的尴尬,我也更敢于展示内心的嫉妒与羡慕。
当着别人面夸别人是脸皮厚,当面批评别人是情商低,两者相较我还是比较愿意成为前者。
我还记得我通信时间最久的是一个峨眉山的笔友,认识她是因为我的征婚,啊不,交友启示。当年我还在订《素质教育》的杂志,有一次无聊写了个读者回函,也顺道留了个信息,但我天真地以为不会有人给我写信,因为我就从来不看交友信息。可偏偏我就等来了一封,甚至更多,可我连自己留的交友宣言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时候她用非常好看的信封和信纸,信封是厚的卡纸,左边的画经常是花草、书笔之类,纸上还有纹路,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很高级。而我在文具店里只能买到白色印了小画儿的白色信封,质量看上去并不怎么样,在别人用包装取胜的时候,我就只能用小画的品质提升自己的逼格儿了。
她告诉我,当时我的交友宣言是:“快乐一起分享,悲伤一起承担”天知道那时我怎么会写出这么玛丽苏的话,但在那时却愣是地戳中了G点。或许是老乡的缘故,我对她会比其他笔友更亲近,最期待的也是她的来信,当然我也不否认她的信封在一开始就已经让我看上她了。当时寒暑假的时候她收信的地址还会变,因为和我一样,都需要回外公外婆家过假期。但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在假期很少通信,甚至有时候我一个暑假都等不来她的一封信,再之后我和她的联系就渐渐在地址转换中散了。
可我还是喜欢写信,在我初中、高中时期,与友情有关的记忆和伤痕都是在书信里度过的。那时的我矫情,我的朋友更矫情,多年之后,我才明白,矫情和作并不是一回事。
有些人互诉了多年的衷肠,始终与我不是同路人,而有些人连名字都可以不用讲就能聊天聊到天亮,有些人认识的时候都还小,但是可以一起成长;有些人物理距离无限长,但是心理距离从来没远过。
信最初和最终都是传达的载体,写的是人,讲述的也还是人。
念好
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