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是什么年龄,几乎每个写作的人都是从自己的经历开始创作的,最近,看到一个友友的文章,我问:“你是在写回忆录吗?” 她说:“就算是吧!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原本是想写一个长篇自传体小说的。”
我听了后,很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回忆录和自传体小说的不同。
回忆录就是回忆过去的事情,强调的是真实发生的经历。
自传体小说,根据个人的经历写成的小说,文学性更强,加入了虚构的成分。
二者的关系,可以在回忆录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挑出最精彩的部分,加以虚构和升华,上升为自传体小说。比如:“狼图腾” “我的童年” “一个世纪儿的忏悔”等等。
这第二次创作的水平,就是我们若干年来在文学创作方面的进步和提升,可以说,看一个写手的自传体小说,就可以知道他处在写作的哪个阶段。
自传体小说要写出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我”来。这个我,即是是生活中自己的样子,又不能让人觉得和真实的生活隔了一层,让人看了之后,觉得那不是你,或者不是真实的你。
这就提出了写自传体小说的第一个要求:认识自我。
也许有人会说,我能不认识自己吗?其实不然。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成长,走过的每一天每一步都是在重新塑造着自己。
在生活的压力下,在不知不觉的成长中,慢慢地,我们对自己的成长不那么敏感了,感受不那么深刻了,或者,由于环境的影响,我们活成了自己不希望的样子,自己对自我的认识也渐渐有了偏差。
写自传体小说也是一个寻找、发现自我的过程,我们顺着一根主线,把自己追踪回来,加以审视,加以分析,最终正确地认识自己。写自传体小说,与回忆录这种无主观倾向的行为完全不同,在对各个事件、情节和人物描述后,是对自己一生的诠释。
那么,怎样才能在自传体小说中真实地、生动地表达自己呢?可以问自己以下问题:我是谁?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的性格如何?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的理想是什么?我希望自己的未来是怎样的?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爱好与想法?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谁对我的影响比较大?哪些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问过之后,做个大概的记录,过段时间再加以整理,一份自传体小说的大纲就出来了。写自传体小说要比些其他类小说相对容易,这是因为写的是自己,素材不缺,只缺认识和升华。
但是,素材多了,又面临一个选材和剪裁的问题。这是重要的第二步,在我们心里,有段感情可能很重要,但是读者可能觉得和他们毫无关联,不会引起共鸣。
写自传体小说,最忌写成流水账,从自己的出生开始,那一年在哪儿做了什么等等,没人想知道,连你的孩子都不会感兴趣。因此,一定要会选材,大刀阔斧地砍掉平庸的素材。
最后我想说,一个人的经历是他创作时最宝贵的财富,一定要使用好这笔财富,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一个认真的创作者怎样才能书写自己的人生呢? 20 世纪初,马塞尔·普鲁斯特做了一个极佳的选择,那就是让自传在想象的加温下慢慢升腾,最终被塑造成小说。于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出了“情人”,保尔柯察金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而曹雪芹写出了“红楼梦”。
我想听听各位的意见,对于这两种题材的写作,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