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出现正向所遇行为,而非要求停止不当行为
当事人犯错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会想要通过提醒当事人犯错行为的不当性来告诉当事人不要再这样做了,但是以这样的方式当事人就一定知道怎么改进了吗?就不会再犯了吗—不见得!
那么如何增加当事人从犯错中改进的可能性呢?
1.你要能清楚地向当事人说明希望当事人要去做的行为,而不是不要做的行为,负责否则当事人不知所措,或只是停止做不要做的动作,但不见得会做出别人所期待的行为。而且在清楚说明如何表现特定行为的过程中,如果能够平和的解释自己的动机,当事人也许将更能从示范中效仿如何思考以及如何表现特定的良善行为的动机与具体步骤。
2.引导当事人思考重要他人,希望他能具体表现出什么行为,也需要引导当事人去思考,他对未来美好的愿景是什么,从而促使当事人可以努力向前。此时假设问句便是一个可以引导当事人正向描绘所欲未来图像的重要技巧:“如果可能你会希望事情最好的结果是什么,你会看到什么就知道你的目的达到了,你的老师看到你做什么行为你就不会再被批评了”如果当事人能够清楚地表达正向所欲的愿景以及其中的具体行动时那么就说明当事人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所在,更能知道自己寻求的方向,也更能分辨分辨出自己此刻所做的行为是否合适?
咨询师要特别提醒自己,当事人在抱怨问题时不等于他说明了他要的目标,而应该不断地去细致的询问具体的情况,否则咨询师将无法从当事人的诉苦或者抱怨中清楚的确认出其目标。必须明确正向目标为何才能够明确咨询方向,当事人也才更加知道自己追求的方向是什么,那么晤谈的效率才会随之提升。
举例来说很多家长老师会要求学生不要上网,并且说,这种行为是不好的,但是这样的说法不容易赢得青少年当事人的认同,反而会引起他们的排斥。老师与家长的目标,显然是这些网络成瘾行为的青少年能够立刻停止上网并且在课业上有良好的表现。然而,这样的目标对于青少年来说,他们的行为所需要调整的步骤很多,而且每个步骤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对于还有其他家庭生活以及需要适应问题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困难,所以这一类起来容易造成青少年的压力,让他们觉得过于困难而自动放弃,更加沉迷于上网的乐趣。如果我们将目标重新定义为如何培养自我控制,那么其下的一些小目标将会修正咨询师以及重要他人对咨询目标过高的设定,也更容易找寻到什么是当事人青少年希望拥有的目标,至少是开始愿意尝试的起点,而能够真正的建立起咨询师与这些青少年的工作关系与辅导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