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宛与洛乐器”
“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这句话的意思可不是让你去偷别人的东西,而是要“偷学”别人的东西。
也就是模仿。
模仿的对象有很多。可以是你的榜样,可以是比你优秀的人,也可以是一些事例,一些言语等。
总之,我们如果对万事万物都能用一种“吸收思维”来看待的话,就会学到很多之前意料之外的东西,就会进步迅速。
回到咱们的练琴。每个学琴者都会有自己崇敬的演奏家,如果单纯只欣赏他们精妙绝伦的演奏,学到的东西就会少之又少。
但如果在欣赏之时,能够有意识、有目的地“吸收”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从中提炼出很多内容,为自己所用。
比如别人对于作品的理解、对乐句的处理,对技巧的运用、对风格的形成等等……
“吸收”到的东西,必须和自身的现有水平相“融合”,还要通过不断地“打磨”,最终才会成为自己的。
如果只“提取”,不“融合”,或者发现“融合”不了,那么这些“吸收”来的东西就是无效的,还不如舍弃。
在我之前的文章《练琴,要博采众长》中还提到过,不止要向“人”进行“吸收”,还要向“物”“吸收”。
如果能做到,自己就真的成为了一名“学习型”的练琴者。保持这种意识,假以时日,你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堆积如山”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