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沟通》
回避责任:
我们对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动负有责任。可是,人们广泛使用“不得不”这一短语。例如:“不管你是否喜欢,有些事你不得不做。”显然,这种表达方式淡化了个人责任。“你让我”是人们常用的另一种短语,例如:“你让我伤透了心。”此时,我们的表达方式忽视了我们情感的内在根源。
当我们根据以下理由行动时,我们也就试图回避责任。
受说不清楚的力量驱使。
我们的个人情况、成长历程、自我形象等。
其他人的行为。
上级的命令。
同伴的压力。
机构的规章制度及政策。
性别角色、社会角色或年龄角色。
无法控制的冲动。
还有一次,我为一个学区的老师提供咨询服务。一位老师说道:“我讨厌评级。这样做不但没用,而且学生会很紧张。但我不得不评级。因为这是学区政策。”此前,我们刚刚练习如何以负责任的方式来表达自己。我建议这位老师用以下的方式来表达:“我选择评级。因为我想……”。她脱口而出:“我选择评级。因为我想保住工作。”她赶紧补充了一句:“我不喜欢这样说。这让我觉得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回答说:“这正是我建议你这样表达的原因。”
一旦意识不到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我们就成了危险人物。
读书笔记:
开句玩笑话,走在大街上的个个都有可能是危险人物。现如今,人际冲突经常见诸报端,为了一些事情斗气而吵架、动手、斗殴的,是屡见不鲜,更何况蓄意伤害的。
有多少人能成为自己意识的主人呢?有多少人能真正接受自己对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呢?不光是理智接受,而是行动上践行。有多少人在面临事情的时候不是第一时间往外寻找罪魁祸首,不是以受害者自居,而是理智地思考并回应呢?
卢森堡博士指出了我们使用的语言是如何影响我们的思想,当我们使用”不得不“和”你让我“这些的字眼的时候,我们就把责任从自己身上转移给了他人和外界,如此,我们不必再向自己提问:自己到底在被什么困扰,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自己是否面临困境,又可以做些什么来改变。自然,也不必费心回答。
卢森堡博士列出的属于回避责任的行动理由很有启发性,比如说其中一条理由是其他人的行为,举的例子是“为什么我要打自己的小孩,因为他跑到街上去。”这里把小孩跑到街上当成了打小孩的理由,但是小孩的行为-跑到街上去,和“自己”的行为-打小孩是并没有关联的。其他人的行为并非一定要导致自己的某种行为,也就是说,打小孩是这个个体选择的结果,而他总是可以有N多其它选择的,打小孩只是这个个体在当时情形下无意识的选择。这里,需要他反问自己,打小孩的动机是什么,是为了让小孩长教训以后不再重复类似的行为,还是为了宣泄自己当时的担心和愤怒。能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就可以重新审视其它行动的可能性。
仔细看了这些理由很多遍,我的体会是,这些列出来的理由是外因,而真正驱使人采取各种各样行动的,一定是内在的价值观和需要。卢森堡博士反对的,是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清醒的认识,只是找到外因敷衍过去,而没有去认真观察自己的需要。
正如那个评级的老师的例子。如果这个老师用“我不得不评级”的说法,那么她就是把她评级的真正理由归因于学校要求,这种情况下她是很难去发现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但采用“我选择……,因为我……”的说法后,她发现,她真正的需要是保住自己的工作,所以评级成为了她的选项之一,而且成为了她的选择。也许这后面,还可以进一步眼神,比如,我选择评级,因为我想保住自己的工作,我想保住自己的工作,因为我想有稳定的生活,我想给家人提供稳定的生活。诸如此类。
所以,回头想想,人生真的有那么多不得不的事情吗?归根到底,哪件事情不是自己的选择呢。
即使生活处境无法改变(严格说来,即使选择了暂时不改变自己的生活处境),态度也是一种选择。即使有些行为无法改变(换个说法,即使选择了暂时不改变这些行为而是维持),思想和情感也可以是一种选择。
从今天开始,经常练习把“不得不”或者“你让我”的说法,改成“我选择……,因为我想……”,就会发现自己在行为上拥有绝对的选择权。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