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最初出现在图像里,还只是包裹着寓言、警示的表皮,典型的是尼德兰画家布鲁盖尔和博斯的图像寓言。比如勃鲁盖尔的《农民的婚礼》和博斯的《地上乐园》,虽然图像中呈现的是一群欢乐的人,但他们的快乐是作为尼德兰谚语讥讽的对象,他们的快乐是愚人的象征。
【快乐】是世界愚痴的一张脸,是文明的反面,是人类的疯癫暴露的丑陋。
但是,及至17世纪约丹斯的《豆王节欢宴》,普通人的快乐开始独立出现在图像里。它不再拖着愚人和疯癫的重载,不再是任何他物的附属品,它本身就是表现的对象。在佛兰德斯,每年1月6日的“豆王节”是春节式的大节庆,农民以吃喝宴饮的方式祈请丰收。约丹斯多次画过豆王节欢宴的场景,在其中人们就是欢乐着,至少在这一天,快乐就是人的任务。
将【快乐】更进一步的是19世纪修拉的《大碗岛的星期天下午》,这里的快乐连节日都不是,就是日常的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大碗岛是塞纳河上的一座小岛,在19世纪80年代被叫作“塞纳河上的塞西拉”,塞西拉是希腊神话里维纳斯宴请诸神去狂欢的地方,因此大碗岛在当时是巴黎中产阶级周末寻欢的地方。大碗岛星期天下午的快乐,既不会使人获得崇高或者赢得声望,也非节日庆典,但就是这种平常人的平常的快乐,也进入了图像的空间。
但是,当【快乐】的水位线升高,作为人的一个标准状态被界定时,当不快乐开始作为性格缺陷、乃至作为精神疾病时,对【快乐】的质疑也随之产生。就像人文主义开始时,将快乐作为人的权益被鼓励去追求,如今【不快乐】是否也应该属于人的一种自由,一个人是否有选择不快乐的权利?
人们在被鼓励追求快乐和幸福的权利,而且整个社会都在为让人感受到更多的快乐而忙碌着。但人是不是更应该捍卫了解真实世界的权利,寻找参与真实世界的权力,包括思考引发的痛苦和犯错带来的惩罚。一个人可以选择去进入只有快乐的世界,没人干预,同时也没人在意,因为他对真实世界的影响微不足道。
但快乐成为算法的公式,多少生命都会被这种算法切碎,成为体验的数据。多少时间都会被回填进这个算法里,被输出成结果有保障的快乐感受。但总有一些人,他们愿意面对问题和困境的炙烤,愿意经受活着的辛苦和鞭笞。他们的存在,可以让我们活得更大胆一些。
尼采就发现,快乐是比痛苦更深刻的东西。它就像保持理智一样,不应该是常态,而是一场场的战斗。也许不那么快乐才是常态。但是当代人们趋于避免极端审美和极端情感。资本在朝尽量安全、软萌、快乐驱动,就像自拍一样在制造快乐的图像范式,从而排挤冒险的、启发式的价值,而这些恰是文明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