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管理,让权力运行不“脱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滥用,依规治党的核心是依规治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然而,仍有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依旧支持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总以为自己没有参与经商就没有贪污腐败。殊不知,正是手中的权力给配偶子女经商创造了无形的利益和条件,引发不当利益的输送,酿成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闹剧、“一人不廉,全家难圆”的悲剧。这样的典型案例多,警示教训更多。
严管源头。加强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根本之策。出台《规定》以制度名义为领导干部“身边人”经商办企业明确“红线”和“底线”,本身就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在要求。《规定》能否贯彻落实到位,关键在于领导干部严格律己、严于修身、洁身自好,带头筑牢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堤坝,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好主体责任。
严正家风。全面从严治党靠制度也靠教育,二者一刚一柔,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贯彻落实《规定》,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家风涵养,用革命先烈、先进先辈、优秀党员等事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身边人”,当好贤内助和好帮手,同时强化负面典型和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时刻敲响违规经商办企业警钟。
严查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的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试金石。《规定》不仅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就管理的全过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落实的细化举措。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对领导干部报告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是一方面,同时也有必要不断加大监督力量,将领导干部的家里人也纳入监督,从而扎紧制度的笼子,不让“家里人”变成“摘帽人”。
规范管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非小事,抓紧抓实抓严抓常,让权力时刻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提升领导干部形象,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