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热播的《乔家大院》用了大量的篇幅讲述了“身股”激励操作手法。1889年,乔致庸在晋商中开了伙计顶“身股”的先例。
乔致庸设计的身股制度,从1厘到10厘,共分为19个等级。大掌柜(总经理)一般可以顶1股(即10厘),也就是说伙计不是股东但享受分红权1%;以此类推,二掌柜、三掌柜(副总经理等)顶7-8厘;伙计1-4厘。
同时等级的晋升,完全由业绩或贡献的大小决定;如果业绩不佳,身股的数量会相应减少。其中掌柜的身股数量由东家(董事长或控股股东)决定;而伙计的身股数量则由东家和掌柜共同决定。
随着乔致庸生意越做越大,身股也越来越多。1889年刚改革时,银股为20股,身股9.7股;1908年时银股仍为20股,但身股增加至23.95股。
在分红时,乔致庸把身股与银股合二为一,即同股同权(注:同分红权,无投票权),按照股份数分红。例如1890年乔家票号盈利2.5万两白银,银股20股,身股7.9股,每股分红约896两白银(2.5万÷27.9)。银股和身股分红分别为1.79万两白银(2.5万×20÷27.9)和0.71万两白银(2.5万×7.9÷27.9)。
1908年乔家票号盈利74万两白银,此时银股20股和身股23.95股分得红利分别约为33.67万两白银和40.33万两白银。员工分红比例为54.5%(40.33÷74),即乔致庸把超过一半的利润分给了伙计(员工)。而乔东家的收益是10年前的18.81倍(33.67÷1.79),聪明的乔致庸才是最大赢家。
上述所指的“银股”就是实股(注册股);而“身股”就是虚股(虚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