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关系理论认为,幼儿在心理发展的前俄狄浦斯期(0-3 岁)处于客体表征未完全整合的阶段,其认知能力和情绪加工能力的局限性,导致他们对外部世界的理解往往以简单的二分法为基础,对主要抚养者(通常为母亲)的心理表征呈现 “部分客体” 特征,易出现 “好客体” 与 “坏客体” 的分裂式处理。
当主要抚养者能持续提供 “足够好的照顾”(温尼科特提出的 “good enough mother”),及时响应幼儿的生理需求与情感诉求,给予稳定的情感镜映与安全的抱持环境时,如温暖的陪伴、充足的关爱与稳定的照顾,幼儿便会将其感知为 “好母亲”,并将这一积极体验内化为 “好客体” 表征,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初步的安全感与信任感,进而构建安全型依恋的内核。
反之,若抚养者因自身状态、外界因素等原因导致其回应呈现间歇性缺失、情感忽视或负面反馈,幼儿无法通过心智化能力理解抚养者行为背后的复杂动因,会直接将其归为 “坏母亲”,反复出现类似情况会导致幼儿将这类负性体验固化为 “坏客体” 表征,并产生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形成早期不安全依恋的雏形。
这种“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的分裂式客体表征若未在后续发展中通过适宜的心理环境得以整合,便会在幼儿心中种下病态人际依恋模式的种子,逐渐内化为稳定的人际认知图式,进而演变为不安全依恋模式的核心特质。
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早年形成的认知会逐渐迁移到与他人的交往中,在成年后的人际互动中,这类个体往往呈现出典型的依恋行为模式偏差:
模式一:为对亲密关系的过度渴求与敏感,将互动对象理想化,初期可以迅速建立关系,一旦对方回应未达预期,便迅速激活 “坏客体” 表征,陷入被抛弃的恐惧;
模式二:通过压抑情感需求、建立心理防御来规避 “坏客体” 带来的伤害,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出疏离与冷漠,难以建立深度情感连接;
模式三:在人际交往中过度依赖他人,期待对方时刻满足自己的需求,一旦对方无法做到便迅速将其定义为 “不可靠的人” 并选择疏远;
模式四:对他人充满警惕与防备,虽能建立关系却难以建立深度信任,害怕再次体验早年被 “坏母亲” 对待时的负面感受,进而在人际关系中屡屡受挫,影响社交质量与心理健康。
人际取向团体为成员构建 “矫正性情感体验”(corrective emotional experience)的人际场域,成员通过与其他成员及带领者的互动,重新激活早年未被整合的客体关系体验,并在安全、包容的团体氛围中获得新的互动经验。
在团体中,成员来自不同的背景,有着各异的性格与人际交往风格,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经历与困惑参与互动。当有人给予理解与支持时,他们能再次感受被接纳的温暖,激活成员内心的 “好客体” 表征,修复早年因 “坏母亲” 体验受损的信任感与安全感。
而团体中不可避免的分歧与冲突,则为成员提供了 “客体整合” 的实践机会 。 团体提供了一个包容且安全的空间,带领者引导成员学习理性沟通、换位思考,理解他人行为背后的多元动因,打破 “非好即坏” 的分裂认知,学会以整合的视角看待互动对象,而非像早年那样简单地将对方归为 “坏客体” 并逃避,进而修正扭曲的人际认知图式。
随着团体干预的推进,成员在反复进行这样的互动、体验与反思,能够逐渐实现客体表征的整合与依恋模式的重构:
其一,通过持续的积极情感体验,强化 “好客体” 表征的稳定性,降低对负性体验的敏感度;
其二,在应对人际冲突的过程中,发展出成熟的情绪调节能力与沟通技巧,减少因 “坏客体” 激活引发的防御行为;
其三,通过观察他人的互动模式与自我觉察,形成对人际互动复杂性的理性认知,理解 “客体的完整性”,即任何个体都同时具备积极与消极特质,人际关系中的矛盾与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于通过有效沟通实现相互理解。
由此,团体参与者会慢慢明白,没有人是完美的 “好客体”,也不存在绝对的 “坏客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不足,人际关系中的矛盾与分歧是正常现象,关键在于如何正确应对与化解。最终,在这个过程中,成员能够逐步建立起健康、成熟的人际关系观念,包括稳定的自我认知、健康的情感需求表达、适度的人际信任,为未来拥有良好的社交生活与心理健康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