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小说,暂时远离世界一小会。”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我终于在星期天的午后,听着音乐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
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平平淡淡,生活没有起伏。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没有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来自二十年未见的好友的信,信中透露出,她患了癌症,是来向他告别的。震惊、悲痛之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程中,他不断回想起自己的人生。偶然的机会,加油站的女孩给了他信念,让他坚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来!
87天,627英里,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会停下来审视自己的经历。虽然没有哈罗德那么平凡,但也没有经历过他那样的壮举。
“朝圣”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在《穆斯林的葬礼》中。那时的自己并不懂朝圣的含义,只觉得它很神圣,很神秘。在书中渐渐了解到,“朝圣”就是带着自己的信仰去徒步,并坚信会有奇迹出现。哈罗德正是坚信这一点,他始终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来。
在路上,他会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善良的,骄横的。接触到以前平淡的生活中不会搭讪的角色,如失去丈夫的女人,如日中天的演员。每一个看似光鲜亮丽的表面,都有不为人知的心酸。就如一句话:成年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容易二字。
说实话,哈罗德这场“朝圣”就是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很随意,很任性。在没有一点准备的情况下就出发,你的家人怎么办,旅途中你会遇到什么,你的身体承得住吗?太多未知的事情,你无法预测,所以这个旅程后来肯定是特别难熬的,各种打击会接踵而来,你的信心会逐渐地被磨损掉,你对家人的思念会越来越重,你的身体会越来越差......
不过幸好,他遇到了玛蒂娜,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旅行,他重新装备,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旅行。在旅途中,他也遇到了鼓励他的人,为她加油。后来也有一群“跟随者们”加入到了他的行列中,这群跟随者们打着“朝圣”的口号,不断地在精神上给哈罗德无形的压力,使他的旅途矛盾不断,而且延误了到达的时期。他在旅途中有一个“儿子”,因为维尔夫和戴维太像了,每次看到他总会让他想起戴维,哈罗德总想给这个男孩戴维所缺失的父爱,可他没有实现这个愿望,这个男孩还是一如从前,或许他内心有过善良,但谁也不知道。
在所有的跟随者都离开哈罗德后,他自己的情况开始变得更加糟糕,他想到了放弃,他打电话给他的妻子莫琳,她知道在快接近终点的时候让他回来,他日后一定会遗憾,妻子鼓舞他,让他继续。终于他重新拾起勇气,踏上最后一程。
虽说是老友,但他已经二十年没见了。于是接近的时候,他反而有了一丝胆怯,他重新打理了自己一番,就去敲响了奎妮病房的门。她是如此的瘦弱,以至于他以为奎妮没在病房里。忐忑的心跳,紧张的呼吸,随着靠近她病床的脚步变得更加急促。他看见她了,他能看见她头发上的皮肤像纸一样薄,她的脖子上贴满了胶布,他不敢再继续往下看,生怕在看到更加残忍的画面。天知道化疗对一个人的摧残到底有多大。他来和奎妮口头告别,虽然这并不能改变什么,但至少能让她走得安心。
本来在哈罗德与妻子之间隔着一条永远也无法逾越的鸿沟,但随着哈罗德的远行,两个人有了很多时间去好好想一想,他们彼此终于明白:这些年无论和对方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但没有彼此的日子只会更加孤独。
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一腔热血,有的只是一股信念。
其实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仅仅局限在一腔热血上,因为没有足够的毅力,没有足够的勇气。因为往往“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样他才会意志坚定,继续前行。
看过后,联想起自己及身边的人、事,发现并没有多少人像主人公哈德罗那样坚毅。
难道仅仅是因为身边的人,身边的环境,积极的行为少之又少,所以才允许自己懒散,不在意?!
想要做成功者,就要和他们不一样,把自己搞得好像“异类”似的,或许这样才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吧。
自己如果不想沉沦,那就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自己愿意干嘛就干嘛,因为你这一生是为自己而活的!哪怕你在现在的圈子里,一个朋友都没有,那又如何?现在努力,不就是为了接近自己志同道合的圈子吗?
加油,追梦路上的我们!
唯有码字与阅读不可辜负
一个亦安静也可喧腾的女二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