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市场安全生产和综治管理行为;适用于督促经营者更好遵法、守法。
二、农贸市场职能
1.市场应成立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光影农贸市场综治工作站和调解(司法)室等组织机构。
2.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工作安排、协调、检查、考核、记录等。
3.市场方应有责任向经营户、甚至消费者频繁宣教指导。应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626禁毒日”和每次经营户大会等时机张贴宣传画、编制报刊、液晶屏、电子屏和说教法进行宣传。
4.市场确定的楼层管理员,午、晚落市和夜晚值班人员是安全生产现场监督员,应负起责任及时发现、调解、处理一般事件的人与事。
三、基本要求
1.全体管理人员有责任在巡查、值班时及时发现和制止扰乱和危害市场经营与安全的不良行为,维护市场经营和治安秩序。
2.任何人严经公等场所赌博、算命、斗股、酌酒,贩毒、吸毒以及进行其他危害社会治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3.严禁在市场内发生群体性事件。
4.为确保老人和小孩安全,农贸市场禁止小孩在购物通道内玩要,以免意外伤人事件发生。
5.保持场内通道畅通。应禁止各类车辆进入通道或占道停放或过夜停放。场外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应教育、劝导消费者有序停放。
6.农贸市场应对管理员、经营者经常进行食品安全、防火安全、治安防偷盗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7.农贸市场在平时检查和日常巡视中,发现有故意或无意违反防火安全等行为的应迅速制止、纠正。检查时应重点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电器维修等错误操作,以防止使用人的人身安全。8.管理人员下班前,要巡查消防设施、电器设施等器材完好情况,关闭不必要的营业电路,关好门窗,晚上点亮保安用灯。
9.营业期间,各楼层管理员应密切注意观察可疑人员动态。落市期间,值班员要严控闲杂人乘机窜入或滞留市场顺手牵羊作案现象。
10.人人应爱护消防设施、电器、保安设备设施。市场应经常检查、调换更新消防、保安、电器等设施,保持设施器材的良好状况。
11.市场应保持32路电子监控系统设施时刻能用,发现事件迅速相互通报联系,制止应急纠纷。
12.发现有违章者,市场将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张榜通报批评、现场择犯刑法的药谋证金、直至暂停推位和取消推位租货资格;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3. 因管理员或值班员工作疏急造成较大事故一起。市场予以严重警告,二起以上予以扣罚部分当月工资甚至辞退。如发现有失职行为已造成既定重大事件的,一律予以辞退。
14.每日检查人、值班人频在《治安消防值班记录)等登记;有重大事件和案件由分管副总记录。
15.应急预案:出现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件按性质分别对待。对盗窃事件应保护好现场,不得乱动物品、随意走动,并立即向市场领导报告;对在经营场所发现有偷窃、赌博、算命斗段等事件,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有责任和义务立即现场制止。对其它安全生产事件也应视问题严重程度报告市场领导;出现治安安全等事件,性质严重的,市场应向派出所或110报警;市场应教育员工在出现治安等险情时,不要慌张。应视情况尽量采取现场制止或动员周围群众合力制止或报告市场领导;对治安和消防重点部位要拟定有关管理办法、程序,加强超前准备、防患为主;若市场出现暴力、火灾等重大事件的,市场管理员有义务组织疏散群众远离危险场所;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应经常与派出所、街道综治科等保持工作和信息联系。
16.市场应在经营和办公场所安装监控器系统,全程监视楼层动态信息,控制突发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