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

  久别重逢

  远远的,隔着双向八车道大马路,熙熙攘攘的红绿灯十字路口,顶着几百度大近视加散光,只一眼便认出了他,那个白色的身影。心中不免暗暗惊叹,这得是多认识这个人,才能仅靠一团白影便笃定是他,太神奇。

  看着白影慢慢走进,不断有其他同学认出了他。挥手招呼。我装作跟随大家的目光才看到他的样子,嘴里附和着“哦哦,看到了,看到了。”唐允文随着人流缓缓穿过马路,向我们走来。

  “终于到了你,走吧,吃饭的地儿就在附近。”石头招呼着允文。

  他边应着石头,边兴冲冲朝我和小鱼看过来,“呦呦呦,瞧这姑娘是谁呀,快来拥抱一下,多少年没见了哈哈”,说着就跟我大学室友小鱼熊抱揶揄起来。

  “这么多年没见,还是没个正型儿”我暗暗思忖着,一路人围着允文边走边寒暄,不知觉就到了我们一众在S城工作的同学为这个大家的高中同学、我曾经的蓝颜知己允文来S城出差接风专门预定的饭店门口。

  进店落座。石头坐在允文和我之间。石头招呼来服务员点菜,剩下一群人三三两两地聊着,聊工作的,聊孩子的,聊吃的,聊经历的...相聚的时间总是短暂,不知觉一顿饭便接近尾声了。席间我和石头换了座位,和允文喝了几杯啤酒,聊过什么倒不怎么记得了。

  几个同路同学一起顺允文回酒店,在酒店坐了会儿,瞎聊了会儿天儿,便放过他让他去休息了。

  第二天陪他吃了早茶,去了海边,吃了海鲜大餐,匆匆分别后赶最后一班船回到我工作的Z城。

  晚上的海浪稍微有点大,船在海浪上晃啊晃的,让人不禁有些恍惚,不禁把我拉回久别的高中时代。

  

  那时的我们青春年少,意气风发。

  我是初中优等生的经历低于正常水平考入了这所县城第一高中,来自一个父母离异、家境清贫的家庭,跟各色同学一起融入了这个新的团体。同学中有县城的孩子,也有农村的,我是属于在县城租房住的县城的孩子。自小父母常年外出打工,有时跟爸爸过,有时跟妈妈过,有时被寄养在邻居家。从小没有多快乐,也没感觉多悲惨。

  剥开自己内心,是一件痛苦的事。

  妈妈为赚钱供我读书,一个一米五多的小个子,每天骑着三轮车跟男的抢生意接活儿。也因为这个,我被同桌一个县城的小孩儿指责,不应该不体会自己妈妈的辛苦,想要跟她们一样的好看的笔记本,漂亮的衣服。我想要这些东西,是要受到道德谴责的。或许,自卑是从那时开始的吧,或许更早。我花了很久很久的时间,才能跟自己讲和,才能跟自己妈妈是靠出卖辛苦劳力养家糊口的现实讲和。

  叛逆期的我,真的不快乐。初中还有好成绩撑着,高中开始,好成绩也没了,开始上课睡觉开小差,开始学城里的女孩子爱美,开始一边堕落一边自责,一边怨天尤人。晚上睡不着,白天上课打瞌睡。头痛,就是那时候落下的毛病。

  妈妈生活压力大,脾气暴躁。经常毫无先兆的情绪崩溃,肆意爆发。这,又加重了那个年纪的我的叛逆和阴郁。

  那时候,赶快长大摆脱这些,是我活下去唯一的,强烈的愿望。还有一个支撑,就是我爷爷了。每每见到他,他总能用智慧的三言两语,驱散我心中囤积的阴霾,让我的内心能够透进来,生存所必须的那一点阳光。还有一个现在回想起来不得不承认的现实,那就是我怕死。或许,这一点的支撑分量还不小。再加上同学朋友的陪伴,老师亲戚邻居的关爱,才让我长大。

  学校里除了成绩不好以外,有同龄玩伴一起挥霍时间,也是另一番喜出望外。老有个男生爱在课间休息时扯我辫子,非得把我扯毛了,绕教室一周追上他打一顿他才开心,是不是有受虐癖。还有个大哥哥一样的同学,喜欢跟他聊天,他会讲很多我不懂的道理给我听。还有,还有。

  唐允文很多女生喜欢,长得却不帅。很奇怪。那时的我还完全是个感情上的二愣子(现在也没好多少),只知道跟一群男生疯玩,打闹,压根搞不清啥才是喜欢,当时心里其实喜欢好多男生,喜欢某个男生长的好看,喜欢某个男生字写的好看,喜欢某个男生学习成绩好,喜欢某个男生篮球打的好,喜欢某个男生足球踢的好,喜欢某个男生歌唱的好听。太博爱了,没办法。有次唐允文欺负我,我生气顺手抄起一本厚厚的语文书朝他砸去,心脏的位置砸出了皮外伤,留了点血。这货这就记仇了,毕业留言册上还赫然写着“你是我心上永远的痛”后面还要加上三个感叹号才肯罢休。现在回想,不怎么这么能撩妹子呢,多得语文底子好啊,没两把刷子还真不会有当时那么好的紧俏局面。

  跟这货话最多最密,可就因为我是女生,又知道他是很多女生眼里的菜,我这个怕得罪人的小性子就蹦出来主持大局了,一路跟他哥们一般厮混到毕业。

  转眼过了十八岁生日,要去一个山寨大专上学了。as usual,从读小学到读大学,一直不变的,没钱交学费。又是借又是凑,砸锅卖铁,爷爷帮忙,终于是把有点发育不良看着像只有十五六岁的我塞进了去省城的绿皮火车。

  夜间的过路火车,在我们小县城火车站就停站几分钟。妈妈骑自行车送我去火车站的路上,“没钱就不读了吧,反正我成绩也不好,出去打工算了。”我跟妈妈提议。“你看着太小了,脑子又笨,又不懂看人脸色,怕你出社会受欺负,等你再长大点吧。”之后一路无话,千言万语都湮灭在了那晚的朦胧月色里。

  大学校园,别人都是父母送,我一人来的。家里买不起多一张火车票。不会说普通话,不敢开口跟人讲话,不敢问人,急得一个人在校园里嚎啕大哭。这一哭,认识了同样独自一人同样小小个子却完全不同光景的阿花。她拉着我一起,拖着各自能把自己塞进去的大箱子,在校园各处办入学报道手续,领被褥生活用品,分配宿舍安顿好,大学生涯就此拉开帷幕。

  一起去省城的高中同学不少,加上专科学校课程安排没那么密集,管的还松散,高中不学无术的臭毛病照搬过来,啥都没落下。周末或者没课时,基本都集结了一群高中同学,在省城各大高校乱窜。

  有次冬天太冷,被子被偷。去唐允文学校市场买被子,他拎着被子送我,陪我等回我学校的公车。下着雪,说话嘴里冒着白气。他就在路灯的灯光下看着我,说了啥我忘了,只记得他当时伸手把我背着的帽子盖我头上的样子,和那双看着我的眼睛里的温度。

  又是一日,他来我学校蹭饭。我还有个自己东西走哪儿随手丢哪儿的毛病,说起来全身毛病要论箩筐一筐一筐装,汗颜。果不其然,吃完饭,从饭馆一路进学校,穿过操场,教学楼,食堂,到了宿舍楼下。“妈呀,我钥匙落吃饭地儿了,我得赶紧回去找。”我就起了心急火燎往回跑的架势,背后听到一串叮呤咣啷的声儿,回头一看,那货拿着我钥匙在那儿晃,歪头斜眼对我“就看你啥时候能想起来!”眼里带着责备,夹着宠溺。我心花儿怒放,万幸没丢啊。

  圣诞前夜,他又来我学校,咋总是来呢,可能我学校还有另个高中同学,他也爱找他玩。可印象中那晚上就他一人儿没我那另个同学呢?没想过这个问题。玩游戏环节,他输了,被罚隔着张餐巾纸在我额头亲了一下。就这下不得了了,我长这么大没男的亲过我,散场他回学校后,给他打电话,试探他(想要他负责任),结果这货给我用太极话术,他说“有时候你觉得喜欢,不一定是真的喜欢。”好,我服气,权当被狗亲了。

  再一次,放假回家,他送我去火车站,俩人找了个火车站附近的路边摊吃了点东西,喝了瓶啤酒。酒足饭饱,溜达回火车站,这货竟然在过马路时牵起了我的手,啥时候放的忘了。我记得我当时问他,他啥意思,就记得这货笑了,说了啥又都没印象了。回家过个寒假,再回来省城,这一页又翻篇儿了。鬼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再次权当被狗爪子薅了。

  去他学校,也坐过他自行车前座,长头发风一吹就能飘到他怀里的那种...

  毕业了,去实习单位,他帮我提行李,送我去职工宿舍。那次,我记着的是背影,可惜他后背没长眼睛,看不到我当时看他的眼神。

  从此分别。

  他去S城实习,我在省城。

  一年后,我追着他的脚步去了S城,他偏偏又回了老家县城。

  我在S城一待便是七年,只因,这是他待过的城。

  已记不清是在S城的第几个年头,冷不丁收到他老家发来的喜帖,这货要娶媳妇儿了,可惜新娘不是我。老桥段,新演员。

  认真准备了礼物,定好票,不远千里请假赶回来赴这场喜宴。不得不说自己的忍耐力,也可能是他安抚工作做的好,我一忍不过去,就拿他当初那句“有时候你感觉的喜欢,不一定是真的喜欢”来宽慰我自己。

  我也没那么喜欢他。的确没。

  

~ the end~

  谨以此文,献给自己那段无处安放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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