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的人吃东西会只品尝零食的滋味,用口腔的神经与牙齿的咬合去感受它的口感,这种吃东西的方式多见于减肥期,或是一些喜欢吃零食的人身上。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吐核”或是“嚼吐”。可在我看来吃东西,没有经过食道,仅仅是品尝过味道,甚至不能算的上是“吃。我在想“吃”这个行为是否是被异化了呢?当然这里的异化不包含任何价值判断。
我们吃东西为什么只品尝它的滋味而不让他进入食道,第一个原因,大概是审美的观念的参与。我们主流的审美的是白瘦,我们害怕因为吃的太多,过多的营养被吸收,使我们身体发胖,于是为了一饱口福,我们仅仅尝个味道。这是比较简单且直观的一个原因。
接着我们可以深入一下,这类行为产生的前提一定是吃的饱,只有先满足了温饱,我们才会把滋味当做一个追求。在现代社会吃不饱的现象是难以发生的。还有我们为什么会认为一个食物是好吃的,我们的身体产生这种认为一种东西好吃的感觉是为了什么呢?如果直观的去想应该是身体为了让我们吃的更多,储存下更多的能量,这应是进化而来适应生存的一种本能吧,但这点如果深入的说那就是自然科学的问题了,并不是我能挖掘的。
那么下来引入一些我的想法,有人说身体是人欲求的工具,性与吃是两种基本的欲望,性使得人繁衍,而吃则是对应生存。在精神分析的视角里吃对应一种“吃本能”,如果我们观察动物,我们会发现动物有时即便他的猎物死掉了,但它还是对待猎物十分残忍,这里的一个视角就是,动物企图让它的猎物变成他者,变成为着他而存在的东西,然后让食物进入自己的机体,占有它的猎物。这一吃的行为中,动物使得猎物成为了为它存在的东西,动物自身的主体性得到了确证。转到人身上也是类似的,当我们把一个东西吃掉时,我们便占有了它,我们成为了食物的主人。而现在这一种对我是食物的确证不必得到承认了。当然你也可以说吃进去吐出来与原本的进入食道的那一种“吃”是一样的。只是我认为,这一层确证好像在“吐核”的这个行为中变得没有必要了,变得消失了。吃从维持生命机体,维持对我的主体性的一种体认异化成了一种单纯的对食物的滋味与口感的欲求,变成了了一种享乐,吃的行为本身不必提供什么营养,只要满足对吃的欲求就好,于是当我们吃一包薯片的时候,有人习惯嚼过之后,直接吐出来。
另一层的想法是,吃对滋味的欲求与体验,充实了生命过程。我在上中学时,学校后面的城中村有一家小餐馆,餐馆的特点主要有这么几个,重油,重言,重辣,量大,去这家餐馆吃饭的除了我们这些饿的嗷嗷叫的,长身体的学生,其他的常客便是附近工地的民工。民工来这种餐馆吃饭的动机不难理解,民工大多从事机械性的重体力劳动,所以足够多的食物量以及重油盐符合其能量补充的需要,另一方面,重口味的食物是对枯燥的机械性劳动的一种对抗,他们需要借助味觉的刺激去充盈自己的生命过程,去刺激自己的神经,否则在长时间的机械劳动之中,人是容易麻木的。由这一层想到的就是对食物的滋味的欲求则是对抗无趣的生活,机械性生活的手段,吃去摄取营养已不是其本来的最重要的功能,取而代之的是对味觉进行享乐,于是便有了“吐核”(当然说的不一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