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是中国传统哲学中最重要的范畴之一,在历代哲人的理论思维中,其内涵外延不断被发展而变得非常宽泛,凡所有学术,也无不引申应用并各有不同取义。概略言之,“气”有如下一些基本含义。
一是指流动而无定形的物质存在,如水汽、云气、气味等,乃“气”的原义。如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气,云气也。”又说:“云,云川气也。”郑玄注《礼记•祭义》:“气,谓嘘吸出入者也。”《大戴礼•四代》:“食为味,味为气。”等等。
“气”由原义引申,被视为天地万物的最基本构成单位,“其细无内”,“其外无大”(《管子•心术》),充盈天地。
无形的存在是气;气凝聚即为有质有形之物,并贯通其内外。如《庄子外篇》:“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人之生,气之聚也:气聚则生,气散则死。”
《孟子•公孙丑》:“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张载《正蒙•太和》:“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
充斥并维持生命存在以及决定其变化的“气”,又称为“生气”、“精气”等。
更进一层,在哲理思维中,“气”被视为万物之源,即所谓“元气”。《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是说阴阳二气冲荡而化合成万物。王充《论衡•自然》亦言:“天地合气,万物自生。”
《鹖冠子•泰录》说:“故天地成于元气,万物乘于天地,”何休《公羊传解诂》:“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元气可看做是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统一体。
在宋明理学,“气”常与“理”并列,称为“理气”。朱熹(文集•答黄道夫》:“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并认为理在气先,是“先天地生”之道。而王廷相等则认为理是气所固有,“理载于气”,并说:“气,物之原也;理,气之具也;器,气之成也。”(《慎言•五行》)
理只是宇宙间唯一的实体存在,即气的规律表现。
此外,由宋钘、尹文“气道(通)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管子•内业》)为嚆矢,经《孟子•公孙丑》“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论说所倡导,“气”被引入伦理学、美学等精神生活领域,又常指人的道德修养、心理素质以及审美观照的感受等等意义。
在魏晋山水美学、人物品藻等艺术哲学思维的深入发展中,更成为最重要的美学范畴之一。如文论、画论中最为常见的“气韵”、“气象”、“气骨”等概念中的“气”,无不涵有观念、情感、想像力、意境等主观因素。在对环境的品评体悟中,“气”还常含有类同今日“空间”、“环境(场所)”、“氛围”、“心理场”等意义。
“气”的种种含义,在讲求实用的风水理论中,几乎全部汲收并有所发挥,凡论及天地万物的构成与变化、人生命运的贫富或天寿、生态景观的优劣及吉凶,甚至风水本义的诠释等等,也无不涉及“气”的范畴。
最为主要的,是强调通过“气”来把握存在之象与存在之理,因而格外注重各种形式与方位的气脉的运行变化。“气”可以是真实的气流,也可为各种地形地势、生态小气候及景观,后者从本体上被视为“气”的聚结或运动。天地万物间交互感应,也都被认为是“气”的作用;在居住中,自然、建筑、人生都会交互影响,对人的生命存在与精神活动,包括审美感受,都有不同的作用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