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本义为道路,具有一定方向的路叫做“道”。引申之则为宇宙万物及人事所必须遵循的轨道或规律,遂成为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范畴。历代哲人申说而致颇多歧义,大致有《老子》之道与《周易》之道二类。
《老子》之“道”,是“先天地生”的世界本原:“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在《老子》看来,世界生成的过程为:“道生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万物秩序则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按:所谓“道法自然”之“自然”,非为自然界,而是自然如此的意思)老子的道,即是作用产生并决定世界万物的最高实在,却又以其宏伟神妙,为感官难于把握、语言无法描述,因而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虽玄秘,但毕竟排除了宗教性神的意志和主宰作用,更多地体现了哲学理论思维挣脱宗教神话之网以后的抽象与玄思。
与之相近的哲学概念还有太极、太一、太初、元气、阴阳、理等,具有宇宙本体的意义。至于《周易》之“道”,指天地万物存在的规律特性。《系辞传》:“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上者即是抽象的规律,形而下者即是具体的事物。《管子•内业》:“不见其形,不闻其声,而序其成,谓之道。”这里的道,亦指万物生成的规律。在宋明理学,往往以“理”论“道”,如程颢《遗书》:“盖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其体则谓之‘易’,其理则谓之‘道’。”王夫之《张子正蒙注》:“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可见“理”与“道”的相通之处。涉及人生哲学之“道”,《周易•说卦》:“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述而》)这里的“道”,盖指人生行为准则。对后世人伦社会影响极大的孔儒之“道”,既含有仁义礼制伦常观念,又有“中庸”之道、天人感应等世界观范畴。程朱之所谓“天理”,更将道德准则绝对化,而推崇为世界的最高本原,成了宋明以后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的重要理论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