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特别暴躁的姑娘。
今天为止,我总共胖了10斤,我不是天生吃不胖的姑娘,我也有我的食欲。可是他还是会在车库背着一睡不醒的我回家,安放在一个完美的位置,轻手轻脚深怕把我吵醒,睡得浅的时候,索性直接抱着我让我安静的睡一下午,直到手脚麻木他自己也睡着。
我喜欢一切嚼碎和赤裸的东西,我一直跟安先生说,只要我还在,毛细血管膨胀也挡不住我要写字的心。
他是我最喜欢的人,我像爱惜自己的皮肤一样爱惜他。不管是我游走在大街上还是停留在工作的地方,来见我之前总会跟我说:我回来了。
死都改不了。
他说想要养一只狗或是一只猫,可临到头发现家里已经有了一只大猫了。
多年过后我想起来,发现我始终活在有他的这么些年。这些年他始终不嫌弃我头脑简单、以及无法管理的任性和情绪。
我总是穿很多,穿越多越冷,所以越觉得不安全。我的外衣口袋很大很深,零钱钥匙唇膏口红在里头叮当作响好听得要死。
这些天频繁的下雨,夹着被子半干的味道,妖风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吹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一醒来它就在枕边,是我最心爱的手表,走了整整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