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顾客去买鱼,老板称好要宰杀,顾客不让要自己拿回家,老板立刻火了:“哪有买鱼不宰杀的呀?不杀要先说!”
二人一通争执撕扯,老板用秤砣去砸顾客的脚,还与姐姐一起对顾客拳脚相向,还将顾客的手机扔进鱼缸,最后只能报警处理。鱼老板行政拘留12天,并处罚款200元。
郁闷,处罚太轻了!犯罪成本太低了。有网友解释说,这名顾客将商家的遮羞布给掀了,商家不得狗急跳墙啊!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消费者买鱼都有种心理,不想亲自宰杀,嫌脏!这种心理被商家捕捉到,就用那些可能缺斤少两的称去秤鱼,反正宰杀后肠子啊血水啊弄的到处都是,你就没办法验证是否少称了。
这样一来,商家就会瞎报一个数字,消费者大多被坑,不过一般人都没有太计较这几两鱼肉,而这名顾客直接打破这一规则,老板能不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