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 “泰利”来了,公司停工是否要发工资?
台风 “泰利”来了,公司因台风停工,员工休假的工资是否应予扣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司不能扣除因台风停工期间的工资,员工休假工资应正常发放。
当然公司可以用员工的年休假或者欠休安排员工 在停工期间休息。
另外台风 “泰利”来了,公司是否一定要停工呢?这个要看当地政府发文是否需要停工,比如当地发布“六停”,则公司一定要停工,如果没有发布,则公司根据自己情况决定是否停工,如果停工也是要正常发工资。
什么是“六停”措施?如下:
一、除已经放暑假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外,其余全市各类托儿所、各类暑假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二、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全市各类产业园、生产基地、工厂、简易厂房和作坊全部停止生产。
三、全市高铁、市郊列车、公交、客运车(含市县班线车)、出租车等停运,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要驾车外出。
四、新海港、秀英港、铁路南港和美兰国际机场停航。
五、全市公园、旅游景区(点)停止开放。
六、全市各商场、娱乐场所、餐饮店以及会展、农贸市场停止营业,户外和大型场馆文体活动停止。
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以及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不在“六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