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神最后痛苦得仿佛呕出灵魂。前面是跪着泪流满面的靖子,后面是汤川,轻拍他的肩膀。画面定格在这一刻,故事戛然而止。谜底解开,所有人都是痛苦的,甚至包括每一个读者。
真是形象生动如在眼前。尽管胆子小,我还是读了《嫌疑人X的献身》,并且好几天对其念念不忘。的确是个好故事,看到有人这么评价,读到前四分之三,这他妈也叫推理小说?读到最后四分之一,这他妈才叫推理小说!话糙理不糙,评价很贴切。每一个读者都不知不觉得被作者引向一个自以为正确的方向,却不知道,南辕北辙,终究与真相背道而驰。汤川学说:解题的第一步是要明白真正的问题是什么。石神说:我只针对一般人的盲点出题。东野圭吾说:看似是几何问题,其实是函数问题。
对推理小说看得少,整个故事读下来也确实一直被作者牵着走而并未有太多思考案件的过程。起承转合,一直被石神对靖子的感情线所吸引着,纠结着。甚至有的时候是站在石神与靖子这边的,不想靖子母女锒铛入狱,不想石神的心血白费,于是不想汤川一步一步深入真相。直至汤川揭开谜底的那一章,我才突然清醒,石神的付出远比靖子想象的大,并且,不止是他一个人的付出。他强行改变了某齿轮的运转位置与痕迹。他自认天衣无缝的巧妙运算可以让其母女幸福生活下去,却未曾想,简洁的公式、大量的运算与缜密的逻辑可以在理性上无可訾议,却无力表征感性。他所付出那超出他能够付出的,也恰恰超出了她所能承受的。靠在床头,掩卷,发觉自己已然是大汗淋漓浑身湿透。
这是一道题,于书中人而言。这亦是一道题,于书外的你我。汤川说的没错,解题的关键是明白真正的题目是什么。真正的题目于推理过程无关,与谁是真凶无关,与作案过程无关。书内书外,真正的题目都只有一个,情与法的纠结与困境。靖子为了女儿放弃自首,石神为了靖子行凶杀人,汤川为了石神痛苦解谜。书中人深陷于情与法的纠结。而书外,我听到看到大多数的观点是反对汤川揭开真相的,有人说唐教授不懂爱,有人问为什么石神不杀了汤川以掩盖真相,还有人为故事续上新的结局,大概就是靖子并未自首而是等着狱中的石神。立场不同观点不同,无可厚非。并且,我对石神、靖子也是同情的,甚至也是希望他们可以幸福快乐的。然而我又是赞同汤川的做法的,也庆幸东野圭吾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结局。虽是悲剧,但却维护了理性与正义,或者说,维护了法律的底线。
很值得庆幸,故事给了我们一个有着遗憾及些微希望的悲剧,而不是一个建立在迎合读者同情基础上的皆大欢喜。
这让我想起《黄克功案件》和《洞穴奇案》。
战功赫赫的黄克功在枪杀了延安女大学生刘茜后被公审,让在场群众高呼“释放黄克功”的,是感性,是对一个年轻有为的青年将才的遗憾与同情。但他仍被枪决。洞穴奇案中几名困于山洞的探险家杀死并吃掉自己的一名同伴从而保持体力直到获救,当其以故意杀人为名被提起公诉时,让九成民众赞成其无罪释放的,是感性,是对探险家们悲惨遭遇的道德感与同情心。然而最终维持原判,绞刑。
在这几个事件中,我们都有同样的感情倾向。同情,并且试图让这种同情驱使的价值判断凌驾于法律之上。有人认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下,法律所存在的土壤与条件是不具备的,当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似乎不错,但法律存在的理由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每一个人的潜意识中,存在并建构成公众的心智结构。感性与道德当然也是重要的,但其在法律形成之初便已经熔铸进去。对于立法而言,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但对于司法而言,法律与道德是不容混淆的,相互独立。理想中的司法审判自然是,铁面无私辨忠奸。然而现实是,任何人任何案件都无法以纯粹的忠奸善恶定论,或许可以说,都是有其发生的特殊条件亦或者是不得已的,而一旦个人感情倾向融入破案与审判,可能于微观个体而言是喜剧,而对于整个宏观人类与社会,则是真正的悲剧。
最后,期待王凯,张鲁一的电影版。🦁